第十四章俊哥,年少有为啊(1 / 3)
现在这个年代,马栏牵马的老板或者马夫,都属于半流动形式,都是和日租屋的老板合作做生意。
咸湿行业推动了日租屋的出现,当然也和这时的法律有关系。
很多人以为港九的咸湿行业是合法的,但其实这是个天大的误会,事实上咸湿行业在港九是“非罪化”的。
“合法化”和“非罪化”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合法化是港九政府承认咸湿行业为合法行业,并要求注册个体工商户,而且必须依法纳税。
但非罪化是港九政府,不承认咸湿行业是合法行业,不允许注册公司,也不要求你纳税。
但女性做为个体市民,在自己的住所出卖自己,政府不会加以干涉。
而法律明确规定,即便是租借的房屋,在租借期间,使用权和居住权都属于租借人。
日租房同样在列,因此才有了马栏的出现。
看到洪仁俊来了,日租房的老板连忙从柜台后面走出来,一脸讪笑的走到他面前。
这老板三十过半,身材跟瘦麻杆一样,脸颊的肉都有些凹进去了,眼圈又深又黑模样也很憔悴。
“俊哥吧,当真是年少有为啊,食支烟!”说完,这老板就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白万,点出一根递给他。
恰好递烟的时候,他的手肘内侧绷紧,洪仁俊一眼就睇到了他手臂上针孔的痕迹,当即就摇摇头拒绝了。
瘾君子没有下限的,谁知道这混蛋会不会在烟里动手脚?
“你抽吧,我只抽红万的!”说完,对排骨摆了摆头,后者很自觉的掀开了纱帘,进去找人去了。
排骨去叫咸湿辉的时候,洪仁俊转身就走出了日租屋,站在门口点了一支烟。
这里面的空气太冲了,因为知道这位置是做咩,所以会特别的恶心,他实在是待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