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金丝雀(1 / 1)
(乡村年代传奇小说
话说罗观山带着富临一大家子人到达元城,首先暂住在排山坳幺店子后,米家米粮里听到风声后立马带上自己的独女英子连夜上排山坳幺店子,向文芳老大哥一家子,特别自己中意的富临推荐自己的独女子英,是的,你没有看错,他本名就叫米子英,只不过大家都认为子英这个名不好听,还不如直接叫英子实在点。但不管怎么说,人名只是一个人的代号,而子英英子这个小妹仔,你别看小小年纪仅十一二岁,人家家里是专门请有私学教其她一人的,那位先生不但书法造诣不低,教出了李少白那样出众的学子,而且其人对元城地域全方位的历史文化有相当了解,但因看破红尘一直不愿去谋个一官半职,一直靠教授有钱人家的孩子度平淡如水的日子。这不米子英英子成了他最得意的关门弟子,毕竟米家虽算不上大富大贵之家,但米家名下田地产多,自己随便在其中闲时耕种几块,自给自足都饿不着的。而且他还像他的先祖姜子牙姜尚一样,精通歧黄之术,所以求生对于他根本就不能算着是一回事。
话说在这方面英子也是小小年纪就懂皮毛了,她与富临一大家子一见面就知自己是与这一大家子有缘的,再一夜观富临的气质面貌,就知富临就是自己需要下手牢牢把握住的菜。其间文芳前辈向父女俩提起了富金与罗家小姐玉姑之好事,父女俩一听都摇头直说要成不易,接下来米粮里说起了个中原因。
原来元城人都知道,罗观山其唯一的千金小姐罗玉姑,一直是有她自己也十分中意的仰慕者的,而这个人在整个元城几乎没有能够与之竞争的对手。因为他不但家里有钱,算得算是与罗家门当户对,加上他本人时常风度翩翩一身书生气质外,还练就了一手书法好字。这不元城城北濑河上观音桥头那个“观音桥”三字桥碑,可就是由他亲自书写的。而且近期他还将为正在重修的城南思济桥,哦对了,现在慈禧太后已经赐名“施济桥”了,而现在这个桥碑名字,几乎毫无悬念的将由他,一个叫李少白的年轻人来书写留世了。
但是令许多人没想到的是,众人都认为如此优秀的一个人,这么多年来硬是入不了罗观山的法眼,以致于如今其女及李少白的年龄都超过二十了,两个还不得已单着。现在巧的是:罗观山给其找来的这个竞争,不但也是一个年过二十当时来说已绝对是大龄青年了。而且也能写一手极其苍劲有力且美感有余的字。还有对于罗观山最重要的是,这个富金公子的营商能力,未来一定是前途无量的。而这最后一点,是那个公子哥李少白,哪怕先天后天都完全不会具备的天赋,否定罗观山早就成其两个本就门当户对的好事了。
话说罗观山很快决定将在罗观山家宅及罗观山山庙五里之间大摆席宴,广请元城土豪及元城百姓,准备大肆庆祝自己将招得富金这样一个上门女婿。那知此消息一出,元城土豪及百姓们就知道一定有好戏看了。因为大家都知道李少白及其背后的李氏家族绝对不会坐以待毙自动认输的。于是李氏家族的当家人找到罗观山:“你不是吹嘘你认定的上门女婿不但也写有一手好字,而且还极具商贸潜质吗?不如让两人公开比试比试,反正不是要写“施济桥”碑了吗?让大家来评一评,如果最后少白输了,我们也心服口服你说是不是?”本来罗观山对李家人敢上门来挑刺很有不满,并不打算答应两人比试的,无奈其其女玉姑此时也站出来为李家人助阵,说白了她的内心一直是钟意李少白那个人。但当时那个社会,她的老爹不干,这么多年了她都没有办法。而现在她还真想知道,老爹安排给她的那个未来相公富金,是否真如老爹说的那样,比李少白优秀多了。由此没办法,罗观山只好同意李家人及女儿玉姑让富金与少白比试的请求。同时罗观山为免夜长梦多,要求两人无须准备,明日就在这里各自临场发挥,一局定生死好了。于是这个消息很快就传遍了元城的每一个角落。
隔日两罗观山之间方圆五里,到处都是人山人海,一大早卯时刚过,富金公子与少白公子的文斗就开始了,结果还不到一柱香的时间,双双都完成了“施济桥”三个大字的书写,而且双方第一轮比拚的结果立判,富金公子的字毫无悬念以压倒性的优势胜了。接下来将由几位商绅联合出题,借此评判两人各自商贸的先后天慧根。其实大家都知道这第二项根本就不需要比了,李少白必输无疑,否则那么多年过去了,那怕李少白在这方面有一丝进取,罗观山早就松口成其好事了。
当下眼看李少白及其家人再不心甘无力回天,接下来的事真的要板上钉钉之时,更不心甘的罗玉姑此时却端出来说第二项比试确实不用比了,但自己的婚姻一定要自己作主,毕竟她与少白相互爱了那么多年呀!她说自己的婚姻至少要让上天来安排决定:大家一定知道原来那个思济桥的桥碑是谁写的吧?宋时四朝为相的文彦博,与范仲淹及包拯齐名且还牛逼的人物。但他一生才华在写“思济桥”碑时还远不得志,在成都府一个辖县呆了整整八年之久呀。后来还是来这里写桥碑时,碰巧得到金丝雀献给后宫张贵妃后,获得回朝任职机会,然后再一步步高升再四朝为相的。
所以客观地讲,运气气运这个东西,对于我们每个人许多时候都是极其重要的。大家都知道我们罗家也是一直养有金丝雀。小翠(也就是玉姑身边的丫头,你去把那装有红绳糸着并鸟笼装着的金丝雀提出来,如今我要当着大家的面将它放了,然后你们两位公子哥赶紧去找,天黑以前谁先找到我就跟谁!于是那放飞的金丝雀很快向后山飞去,很快就不见了踪影了。然后两位公子哥,都真的傻傻的去后山找了。其实罗玉姑这样做本身是有私心的,因为外人包括她的老爹都根本不知道,那个金丝雀,是会在天黑前自己飞回来的,也就是罗玉姑这是在捍卫自己已经付出了的十来年的爱情呀!她绝不会轻易让自己已经付出的十余年的爱情付诸东流了。
话说两位公子哥到了后山四处寻找,金丝雀虽然暂时没看见,两人到是看见一个与自己差不多年纪的年轻人,在山路上担着柴火,不,准确来说是担着柴火坐在山路中间,两人一看无疑这人是脚崴了,一时起不来了。巧的是这个人李少白认识,是罗家的长工,于是李少白就问他看见小姐的金丝雀没有?那个长工对李少白说没看了,要不你扶我起来,我和你们一起去找?那知李少白理都不理人家,对直一人向前找去了。到是富金公子停了下来,将其扶了起来并扶到路旁让其坐下帮其查看伤势,见其两只脚踝关节都肿得十分厉害,于是说你这种情况只能且必须立马去就医,你知道那里有先生吗?我立马背你去。那位长工小伙说只有五里开外的罗观山寺庙里才有,于是救人要紧,富金公子早扯这些找金丝雀的事抛在脑后,立马背上他前去罗观山上的寺庙救冶,等其脚用药包裹后又立马将其往回背,刚其背到他原来受伤那个地方时,富金公子也被累趴下了。然后那个长工让他放下他先歇歇再说。这时他突然想起罗家今天那么多人,早正等着自己挑柴回去烧呀!这下自己脚崴了暂时再也担不了了怎么办?富金一听只好又自告奋勇将其柴火先担着送回罗家,然后再回来再听天由命的找找金丝雀和背他回罗家。
那知富金就这么一折腾,当他再次回到后山时天也将黑了,知道自己这次这事肯定黄定了彻底无望了,于是他只好好人做到底将那长工背回罗家然后再离开。其实没有任何人知道,那只金丝雀早就被他拴在山路旁不远的密林中了,结果就是小姐和李少白在罗家也不会等到金丝雀的自动回归,反到了他在富金担柴回罗家还没回来前,他就将那只金丝雀好好的藏在了当时人人兴穿的长衫中了。然后等着富金公子回转来将其背回给家,然后他立马拿出金丝雀交给富金公子,由此给了富金公子一个大大的惊喜。由此富金公子这个上门女婿是铁定尘埃落定了。那么接下来两大公子与玉姑小姐之间,还会不会发生一些难以预料远让人想不到的奇事呢?下回我一定告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