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0章 面子问题(1 / 3)
随着大明天子移跸琼州城,从安南紧随而来的商人越来越多,仅一个多月时间,街头巷尾就充满了商贾之气。
在街头的几个高档茶馆,每天都坐满了各色各样的人,他们在喝茶谈天交换商业情报,捕捉发财的机会。
他们谈论得最多的,要么是高雷廉糖货,要么是甘蔗种植园,不过这些都只能停留在“谈”的阶段。
糖货就不说了,随着海峡对岸大肆抓捕行商,现在采购只能靠走私,数量很少,根本不能满足这些大庄家的胃口。
种植园计划固然很诱人,然而没有充足的人力,始终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只能停留在选址、考察的阶段。
为了采购今年的糖货,商人们都预留了大量资金,既然一时半会花不出去,最终只能把目光放在开盐场上。
根据朱由榔发布的政策,任何人只要在官府注册一个公司,然后以公司的名义交一万两费用,就可以获得许可文书,在海南开辟盐田。
商人们对交钱买文书并不陌生,以前盐商每年都必须向广东盐课提举司交一大笔钱,才能成为官府承认的“场商”,得到支盐的资格。
然而必须要到官府注册“公司”这个限制,让商人们颇感犹豫。
按他们的理解,公司就是商号的另一个称呼,没有什么新鲜的。两者最大的区别,就是能否得到官府承认。
商号可以随便立,只要花钱找木匠做个牌匾就能开业;公司则必须向官府上报,把所有股东的姓名籍贯,出资银两,占股份额都讲个清清楚楚,才能正式成立。
在这种情况下,成立公司无疑等于告诉官府自己有多少钱,让人产生被朝廷拿捏的担忧。
找人顶替或胡乱捏造一个名字作为股东也不可行,因为根据朝廷最新颁布的“大明公司法”,官府会根据注册时上报的信息颁发文书,并以此作为分辨公司所属的最终凭据。
找人顶替有可能变成为他人做嫁衣,只要顶替的人够不要脸,就能鸠占鹊巢,成为实际的东家。胡乱捏造一个名字更不可行,只要查无此人,公司就变成朝廷的了。
在一片观望中,只有十几个和朝廷走得特别近的大商人注册了盐业公司,获得制盐资格。
到了五月末,众多小商人惊讶地发现,开盐业公司比想象中还要赚钱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