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抢地盘(1 / 3)
我看着狭小的洞,陷入沉思。
种种迹象表明,狼王的主人并未亲临这里和狼王会面:
首先,狼王从那晚吃了苟灵修身体(还有那把可怜的剑算起,三天内几乎都和狼群同进同出,唯一独处的洞穴并不隐秘,狼族嗅觉灵敏,如果真有人族在洞穴里和狼王会面,二狗子和其它的狼都会发现。
其次,那柄卡在狼王某朵可怜菊花里的剑就是证据。
如果狼王的主人亲临的话,应该会设法取出。我观瞧过了,那剑虽然卡住,但是用些力气应该能拔出来,只是要付出一些代价。例如肛裂肛瘘肛周脓肿?(此处应有私立医院广告插入。
没道理眼见自己的兽宠活活憋死,也不给医治。无论从这狼王自身战力还是在这片山上的情报价值来看,都值得来一次菊花拯救行动。
第三,狼王这洞穴忒臭了啊喂,如果人族跟狼王在这会面,回家不得洗澡搓秃噜皮了啊,要没有二斤花露水估计都盖不住这味道吧。
想着想着,狼王的毛飘到我鼻子里了,好难受。
“阿嚏!”
我打着喷嚏从狼王的洞穴里出来,这有用的线索没找到,倒是发现苟灵修对狗毛过敏。
“阿嚏!”
我这喷嚏打起来还停不下来了呢。
就在我满处寻摸树叶子啥的擦擦鼻涕和眼泪时,狼群蹭树的动作停止了,随着一声声狼嚎匆匆下山。
有一条年轻的狼慌慌张张的朝我们奔过来。
这狼边跑边喊:“不好了,出大事了。”
我心下一沉,就冲刚才二狗子把狼王尸体咬开了,这群狼都没停止蹭树的表现来看,此刻出的的事情肯定比鞭尸狼族老领导重要。
“报告大王,哔~豹妖打上来了!”
豹妖?妖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