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中秋之夜(1 / 2)
时间回到八月上旬。
近日阳古城发生了件大事,说是大事,不过是件坊间传说。据传八月初一那日,帝禹以一千两纹银赢得陆姑娘画作,当日下午,帝禹入醉仙居三层与陆姑娘对弈,然而结果却是出乎预料,帝禹竟以半子险胜陆琴琴。
结果传来,众人皆惊。有人赞叹帝禹棋艺高超,也有人说陆琴琴乃是看中了帝禹家世地位,想攀上枝头做凤凰,所以才故意输了一招。总之,各种传言林林总总,一时间难以分明。而当晚,帝禹留宿醉仙居,二人自是一般耳鬓厮磨,最终帝禹答应,将陆琴琴留在了身边,自待回到帝都九黎便将其纳而为妃。
第二日红姨亲自煲了一锅老鸭汤,又使人准备了些名贵糕点,添置几样新家具,着喜滋滋地来见陆琴琴。进得闺房之后,将东西放下,先是一番打量,然后愈看愈是觉得合不拢嘴,当下开口说道:“早先便觉得姑娘生的一幅贵人之相,没曾想今日果然应验,红姨我活了大半辈子,没见过什么达官贵人,今日可得好好瞧瞧。”
“红姨休要取笑奴家!”陆琴琴忙起身向红姨施礼,却被红姨拦下:“使不得,使不得!姑娘如今万金之躯,可不要折煞了红姨。”再三推让,陆琴琴这才作罢。
红姨见陆琴琴坐下,取过汤匙,一边盛汤一边说道:“这是红姨亲自煲的老鸭汤,可补着呢,你且尝尝!剩下的这些都是我命人置办的家具,你先用着,若有什么缺的,你便让杏儿知会我一声,红姨替你置办。”
“琴琴谢过红姨!”
“还什么谢不谢的,你是这里的姑娘,红姨便是你的亲人,咱们一家人不必说那两家话。”说着将手中盛好的老鸭汤递于陆琴琴,陆琴琴起身接过,用小勺尝了一口,放于一旁。
“如此更要谢过红姨,琴琴来此十数载,承蒙红姨收留,方能栖身于此,如此大恩,怎可不谢。琴琴虽自幼没了娘亲,却早将红姨视作亲人。”话毕,起身拜倒在地。
“万万不可!”红姨喊道,正要阻拦,却听陆琴琴又道:“红姨切莫阻拦,琴琴这一拜,拜的乃是家中长者,红姨如今执意相阻,难道不愿认琴琴么。”
“也罢,也罢!”一番话说得红姨哑口无言,拜过之后,扶得陆琴琴起身,“姑娘是明晓事理之人,倒是红姨着了相。”
“红姨切莫再要言此。”一番言语,二人却不见了之前那般生疏。
红姨恢复之前那般模样,拉起陆琴琴絮叨起来:“姑娘比红姨命好,如今跟了那安平郡王,日后少不得见那些达官显贵。但那京中不比咱们阳古,规矩甚多,你若是前去,切记莫要生事。倘若有个好歹,你教红姨如何是好!”
陆琴琴点头称是,其后二人又是一番言语,红姨这才起身告辞。
红姨走后却见福伯自后院赶来,福伯身材矮小,年轻时受过伤,被人打断了一条腿,走起路来一瘸一拐,如今年逾半百,却满脸沟壑,眸子中尽是沧桑,佝偻着上身,初时看去,却如那花甲之人,让人好一阵怜惜。
十六年前福伯携五岁的陆琴琴逃至阳古,那时候红姨刚刚接任醉仙居不久,见他二人可怜便将二人收留。福伯由于腿脚不便,但却颇有一身力气,于是便留在后院负责劈柴、喂马,这一干便是十多年。
陆琴琴将福伯迎至屋内,福伯眼神复杂,盯着陆琴琴看了半晌却不讲话,最后长叹一声开口说道:“小姐为何要如此?岂不闻那帝禹乃帝恒老贼子嗣。”
陆琴琴抬眼看着福伯:“福伯,十六年前,他帝恒老贼害我家破人亡,此仇不共戴天,焉能不报!倘若没有机会便罢,如今天赐良机,让他小儿子帝禹来到阳古,如此机会,岂可放过!”
“纵然这般,小姐你也不必如此。”福伯看着陆琴琴一脸痛惜。“若小姐欲要除那帝禹,老奴虽然手脚不便,但取他性命却在旦夕之间,你又何必如此委屈自己。”
“如此大仇,怎一个帝禹便可了得。”陆琴琴脸上闪过凄然之色,“帝恒老贼乃陛下手足,当朝亲王,权倾朝野,党羽遍布,而我势单力薄,若遇除贼,千难万难。而所谓欲除贼,必先以身事贼,如今我屈身帝禹,虚与委蛇,他日待回到九黎,定然有所收获,必杀此贼。”
“这——”福伯一时无言,“是老奴错怪了小姐,但你这样,实在是——,老奴无颜去见老爷。”福伯当即拜倒在地,痛哭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