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淋血之刑(1 / 3)
淋血之刑,顾名思义,即鲜血淋遍周身的刑罚,是兆丰佣兵团最残酷的惩治手段,没有之一。
具体执行起来,便是如帝枭这般,在双肩和两腿各砍一刀深可见骨的口子,然后一刻钟内,不得进行任何治疗,任由鲜血直流,洗清罪孽!
众所周知,冥灵境修为的人,虽然的确可用冥灵压制伤势,但却只是针对较轻的皮外伤或内伤而言。
但人身上的血呢,就算只有一个动脉被砍断了去流,要想哗啦啦挥霍一刻钟,也是无异于痴人说梦。
所以,但凡受淋血之刑的人,十之八九,毙命当场!
剩下的一两个,纵使能够侥幸不死,也会因为失血过多而彻底成为废人,或永久陷入昏迷,往往地,倒不如死了来得干净。
因此,淋血之刑,在兆丰佣兵团中又有另一个非常贴切的别称,叫最残忍的死刑!
而或许,正因为最残忍,在兆丰佣兵团的团规中,特意设了一条规定,即若有人犯了必死之罪,可主动提出受这淋血之刑,去搏那无限渺茫的一线生机。
同时,若有他人愿代为受刑,本人刑罚可直接转嫁,不再受刑,所犯一切过错,亦一笔勾销,再不追究。
只是,蝼蚁尚且偷生,是人活着,哪一个又能不惜命呢?
就算是至亲骨肉,恐怕也很难愿意为他人牺牲自己吧?
因故,自淋血之刑设立至今,受刑之人虽并不算少,但这代刑之事,却从未真正发生。
所以今日,在场之人,大多显然极有眼缘,同时,也是受到了不小的冲击。
因为帝枭,本该是对赵雪最恨之入骨的人,但他从头到尾,不但只字未提报仇,此时此刻,竟还毫不犹豫地以身犯险,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替她赎罪。
这种选择,到底是傻,还是痴情?
没人可以评断。
但有一点,却可以万分肯定,这种悍不畏死的非凡气魄和胆识,绝非普通人能够望其项背!
“此子,非常人也!”
目光紧盯着帝枭,李莫此刻的想法,竟与小石村村长石虎不谋而合,只是这种评价,自他这镇守府管家兼释灵境二重境界的强者心底得出,分量却无疑要比石虎更加重得多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