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一章 国际尼尔森奖(1 / 3)
薛曼在收到林渊打来的三十万后,火速和经纪人解除了合同。经纪人跟她合作了那么久,也有点感情,不愿意就这么离开。但是看在薛曼那么坚持,她最终还是收钱走人了。
在解除合约之前,经纪人发自真心的提醒道:“你这样做会得罪一个大人物。”
薛曼笑着摇了摇头,说:“这个机会对我来说太重要了,就算得罪某些大人物,我也要抓住。况且……在此之前,我本就是启示的边缘演员,我不可能混得更惨了。”
经纪人在心里叹了口气。
薛曼平时为人就大大咧咧的,可能想象不出唐制片的手段,但经纪人心里清楚得很。
得罪唐制片之前,她最多就是接的戏比较少。但她得罪了唐制片之后……她一部戏都不可能接到。
但是两人都要解除合同分开了,她没必要把这些告诉薛曼。
反正,一切都是她薛曼自己的选择,与我无关。
我尽力了。
薛曼虽然大大咧咧,但也知道迟则生变这个道理。她在解除了和经纪人的合同之后,赶紧联系上林渊,想要尽早把合同签了。
林渊也怕过段时间再出现什么变故,于是让郝助理帮忙拟了个合同,把薛曼约到g市,把她给签下了。
他给薛曼的酬劳是两百万,弄得薛曼受宠若惊。
她本来已经做好了被压价的准备,心想只要酬劳是五十万以上,就能接受——当然,就算是五十万以下,如果不是低得太过分,咬咬牙也能接受。
“谢谢林导!我一定为林导肝脑涂地,以林导马首是瞻!”
尬得林渊摸了摸鼻子。
太夸张了,兄弟。
签完合同之后也没什么好聊的了,毕竟剧本还没写完,林渊本想就此结束。但是他突然反应过来:虽然聊不了剧本,但是可以聊人物啊!
给薛曼大致讲一下马冬梅是什么样的人,让她在这一个月里琢磨琢磨角色,这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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