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1 / 2)
沐秋华看着眼前的这个年轻人,他怎么也不会想到有朝一日竟会有个比自己儿子还小的人想要去听自己的故事,而这个压在心底近三十年的故事他也从未对任何人讲过。
“罢了,罢了,既然你有心想听,我便与你讲讲我的故事!只不过啊,这个故事一点也不美好喔……”
年轻人递过一支烟,给沐秋华点上。自己也点了一根,安静地抽着。
“嘿!”沐秋华轻声一笑,将烟来回捻在指间,眼睛出神地盯着冉冉升起的烟气,说道,“这一切还要从三十二年前的那个夜晚说起,也是在那个晚上,我抽了人生第一只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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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那一天,雨下的特别大,虽然成都的夏季经常下雨,但都没有我记忆中的那场雨大。在我摔门离开家的时候,约摸晚上九点钟的样子。我坐在路边的车里,浑身早已湿透。车外暴雨倾盆,车内浊雾迷漫,还有那紧紧贴在胸口和后背的t恤,所有的一切让我几近发狂。当然,这一切都抵不过车后座那张字迹潦草的离婚协议书,它就那么不动声色,猥亵而又他妈庄严的躺在那里,令我憎恨、厌恶至极。
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在这个城市没有家,没有亲人,更没有朋友。朋友?或许有那么一个,你知道,无论同事还是合作伙伴都不可能成为朋友的。而我的那个所谓的朋友,是我大学时的同学,名叫王乐。读书的时候,我压根瞧不起他,也倒不是因为他人有多坏,只是他身上散发的那种狡黠亦或油腻的气质令我从不想与他接近。可偏偏不巧的是,最后竟是他跟我在了同一个城市。为此我曾懊丧了很长时间,班里几十号人,为什么偏要分给我这么一个人与我同在。嘿!这或许就是命吧!
哎,权当有胜却无吧,不过他为人还算仗义,比如那晚,我一个电话他便急吼吼的出来了。我到现在也分不清他当时究竟是出于仗义还是他娘的听说我要离婚而莫名的兴奋难抑。
我们两个去了城西一家夜场ktv,门店开在负三层的地下,当我走进去的那一刻,真像是感觉下了地狱,空气竟比我那破车里还要污浊不堪。
“咋滴?不满意啊?眉头皱的像鸟蛋。”王乐斜歪着脑袋,似在极尽捕捉我的目光。他这一习惯着实令人反感,每次我都感觉自己像是被他那双小眼睛侵犯了一般。
“告诉你啊!等会你就知道啦!嘿嘿!”王乐一把薅过我的肩膀,将我像个犯人似的押了进去。让我瞬间感觉自己就像是一个正要去犯事的帮凶。
我在大学时虽然也经常爱去前门的那几家ktv吼几嗓子,但毕业之后就极少去唱歌了,主要是再他妈怎么吼,房价也不会跌啊!自从到了成都工作,除了偶尔和王乐出去喝喝酒,这种夜店场所真一次都没有去过,主要是反感,不知道为什么,按理说那难道不是男人的天堂吗?但在我这里,那就是乌烟瘴气的地方。
反正今晚也没地可去,也想喝酒,最好是喝到不省人事那种。我知道,喝酒这档子事找王乐绝对是没错的,他像是天生为喝酒而生的,一听见酒和女人,他的那对小眼睛里总会迸射出璀璨的光芒。
就这样,我们七拐八拐的进了店,要了一个中包。包间的空间还是蛮大的,音响设施和沙发也是全新,应是刚刚翻新不久,沙发上似乎还闻得到油脂的气味。
“我可告诉你啊!今儿晚上一切都得听我的,唱歌,喝酒,尽情的嗨!我来请客,哈哈哈!”王乐似乎兴致早已拉满。
要说我和王乐每次出来喝酒,那绝对无一例外都是我买单的,因为每一次他都会喝到不省人事。所以呢,每一次我不仅出钱,更还要出力扛他回去,想想有这么一个损友也是够够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