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县令(2 / 3)
魏徵哈哈笑道:“梦之素来庄重严肃,若百姓皆惧怕与你,这可如何是好?想来与你相识甚久,还未曾见你迷花眼笑之颜,实属遗憾。”
崔珏神情略有缓和,言语之间轻松不少:“玄成说笑了,我若勤于政事造福百姓,百姓岂会惧怕远离。如今天色渐晚,已到上路之时。”
魏徵观看天时,也不好再耽搁误了时辰,二人依依作别,互道珍重。自此,崔珏远离京都。
看到这里,敖遨内心也感慨良多,他们二人互相了解赏识,怀有共同抱负梦想,尤其魏徵愿用自身性命为其作保,这等情谊,实在弥足珍贵。
千金易得,知己难求,想来也不过如此吧。
环境突然一转,等敖遨站定才发现自己已经来到了县衙,高坐于县衙之上的正是崔珏。
一声惊堂木,下跪之人不由一颤。
“黎甲,本官问你,禁猎期间捕杀母鹿,明知故犯,是愿在阳间受罚,还是阴间受罚?”崔珏冷声问道。
黎甲暗道:“阴间受罚实在是荒谬。”便大声回答道:“阴间,阴间受罚。”崔珏下令将其关押至牢房,不曾施刑。
夜里,黎甲睡眼朦胧之间,被一对牛头马面锁上,吓醒后为时已晚,已经来到阴间,看着殿前黑脸阎王,与一旁的崔珏,说要判决减掉阳寿。
黎甲吓得大惊失色,连忙磕头认错,这才将他放回阳间。第二天一早,黎甲忙认罪伏法,甘愿受罚。
自此之后,崔珏名声大噪,百姓纷纷有冤伸冤,有苦道苦,而崔珏一一帮其解决、伸与援手。
一日,县衙前来一个老妇人击鼓申冤,哭得肝肠寸断。崔珏连将她迎进县衙,询问缘由。
老妇人哭诉道:“我家小儿刘木,昨日上山砍柴一夜未归,今日樵夫告诉我,山洞附近有我儿的衣物,上面还有大片血迹,而那个山洞正是大虎的住所,料想我儿遭遇不测被山洞里的大虎吃了,我今天就是来状告那个大虎,还请大人做主!”说着跪伏在地,哭声喑哑。
听堂的百姓一方面惧怕山中大虎,一方面又替这个寡母可怜,但状告白虎,实在是稀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