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花十八(一)(2 / 2)
五岁的淼淼嫉妒我为什么不用挨打,十七岁的淼淼嫉妒我为什么不用挂牌子接客。
十七岁那一年,我的武功已经暗自练到全盛时期,我筹谋着带花魁姐姐一起离开。
花魁姐姐护了我十二年,并且在我十七岁,老鸨要求我挂牌子接客的时候,她拿出了自己的全部积蓄想要为我赎身。
老鸨把银票砸在花魁姐姐的身上说出“想都别想”四个字的时候,花魁姐姐又祈求她,说就算不能赎身,能不能拿那些银子换我晚两年挂牌子。老鸨冷哼着说最多只能晚一年,再晚就不值钱了。
“我至多只能再为你拖上一年,你走吧!快走吧!你的武功现在练得那么好,明儿个听说楼里有大人物要来,他们忙着应付大人物,对你们这些女孩子的看管应该会有所放松,明天是个好机会,你应该能走掉的!”
花魁姐姐关了门,将我拉到里屋,塞了一包金银首饰给我。我想,那是她仅有的财富了。
这些年,她为了不让我学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本就砸了好些银两和老鸨做交易,以换得我相对的自由,她教什么我就学什么就好了。如今她又拿出所有的积蓄为我拖上一年的时间,最后连首饰都要送给我去逃命……
“我不走,除非你和我一起。”
我将那些金银首饰推了回去。
我练武功的事并没有瞒着花魁姐姐,十五岁的时候我就觉得自己就已经可以离开这个地方,但是我不能只顾自己走,否则我走了,花魁姐姐就会留下来承受老鸨所有的怒气。我必须带着花魁姐姐一起走,我又练了两年的武功,想要救自己的同时也救她,救淼淼。
可是她不肯。
花魁姐姐喜欢上了一个穷书生,她曾资助了那个书生衣食住行的所有花销以及上京赶考的钱,她说,那个书生允诺功成名就以后会来为她赎身。她相信那个书生一定会来,所以她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