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二章 荣耀之事(1 / 3)
白狼一族是真的拥有超高智慧,这一点徐云书完全确信。
借由独角沟通的便利,它们发展出一条无需构建语言体系,就能明白彼此想法的道路,只有拥有高度智慧,且可以沟通交流的白狼个体才能在族群中生存。
而无法通过独角交流,表现不出任何智慧特性的白狼会被当做返祖者抛弃掉。
以此作为基准,世代累积下来,这个族群的智慧程度越来越高,如今已然开始有了对艺术的追求。
……这个断言是针对吾来说的。
不知活了多久的骨狼吾,就是这座狼骨大山的制造者。
吾在利用同族骨骼搭建大山的时候,为这座山的内部制造了一个密闭空间。
徐云书在骨山中行走,透过骨骼的缝隙,能看到天边的巨大圆月。
如果自己的身形能再大几百倍,这座骨山看起来就完全像是手艺糟糕的工匠编织的篮子。
尽管整座大山的外部形成了一种糟乱至极的野兽派风格,不过骨山的内部,却被别出心裁地做了许多装饰。
光徐云书看到的地方,就有许多白狼的头骨被晒干的藤蔓吊起,被骨山缝隙里刮来的风吹过,在必经之路上晃来晃去。
类比到人类的视角,只怕会以为这是哪里的大型鬼屋。
因此,小狼刚刚鼓起的勇气,这会儿又不知道飞去哪里了,干脆直接抱上徐云书的后腿,闭上眼睛,任凭徐云书带着它前进,自己则再不肯下来走一步了。
徐云书倒是不介意腿上多一个挂件,之前虫蛹之灾的时候,他腿上的挂件可比现在多得多。
而对这样的惊悚场景,吾传来的意念显示,它实际上是相当得意的。
“怎么样,是不是很好看?你要是现在来求我的话,我会考虑一下,等你死掉的时候,把你的头骨挂在这里。”
徐云书张张嘴,想起来自己不能说话。
他又打算用独角的力量传达一下,自己不需要这种隆重的仪式。
不过想了想,他决定还是算了。
毕竟以如今的情况看来,自己是有求于狼的那方,正所谓投其所好,如果自己真在梦境森林里死了,那这具白狼身躯是被挫骨扬灰也好,是被过年包了饺子,囫囵吞下也罢,都是无所谓的事情。
更何况,看骨狼的情感表达,它是真觉得头骨被系在这里,是一件极其荣耀的事情。
那就由它去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