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伏特加:七步之内我比枪快!(1 / 3)
事实证明,所谓的“穷凶恶极”的意大利抢劫犯,在面对真正的黑暗世界大佬伏特加时,就如同网抑云十级抑郁症用户面对了真正的抑郁症患者一般——所有的地方看起来都格外蹩脚,异常滑稽,像极了小丑。
即便是这名匪首的手中握着枪,情况也同样如此。毕竟对于他来讲,枪或许只是炫耀自己武力进行恐吓普通人的道具,从他持有到现在他可能开枪不超过十次;而对于伏特加来讲,枪则是他每天晚上睡觉都要放在枕头边的“老婆”,已然成为了他生命的一部分。
所以,当匪首被伏特加的“爸爸三连”所激怒,失去理智的想要开枪的那一瞬间,后者毫不慌张,甚至还有点想笑。
于是他继续进行着垃圾话的挑拨:
“呐,樱花下落的速度是秒速五厘米,那么手枪从扣动扳机到子弹出膛需要多久,你知道吗?”
“谁他妈知道这些,老子只知道你他妈要死了!!”
“嘛嘛,其实理论上来说,这个问法不是很严谨,毕竟一般情况下,扳机的运动通过枪机的传动,是由内部各个机械零件的作用才能使枪支内击针激发弹药,而机械传动不可避免的存在空回差,比如齿轮间的空回差,又因为各枪支的枪机回转方式而不同。你手中的这把glock-18的传动时间为1ms,而一般手枪均在此上下浮动。导气式手枪,如马格南之鹰,则因为向后导气激发而要慢少许……”
“你他妈的在逼逼叨些什么?!”
匪首显然是没有那个文化素养和耐心听伏特加讲这些的,但同样的,他也还没有彻底下定开枪的决心,所以只能继续无能狂怒。
“哦呀?这就听不懂了吗?”
伏特加咧开嘴角,摆好架势,“好吧,简单来说就是你哪怕现在开枪,我也有十分之一秒的时间来打倒你,你相信吗?”
“我他妈……”
砰!!!
……
收拾完这名杂鱼匪首后,伏特加完全忽视了试图与他搭话的被绑着的少年侦探团。不慌不忙的将天花板上绑着的金币袋子放了下来,就这样扛在肩上大摇大摆的离开了。当然了,离开之前,他也没忘记当一个热心好市民,向警方报了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