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青春的声音(1 / 2)
所谓万事开头难,而我在创作了两首歌后,觉得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然。这像极了读书时代写作文,我最了不起的,就是老师刚刚布置完作文名称,说完要求,我就已经打好了腹稿。当别人还在为写什么,怎样写而抓耳挠腮,我已经写好在闭目养神了。
这是我认为除了作曲能力以外,老天赐予我的另一个天赋。这为我在后来的音乐创作当中,发挥了无比重要的作用。所以我一度觉得,我就是为音乐而生。
因为我的音乐梦想来自于我的少年时代,所以第三首歌,我用了青春题材。
音乐在我的整个少年时代,占据了最重要的位置及记忆。第一次获奖,是小学三年级的六一儿童节,我演唱的曲目“悄悄话”获得了三等奖。那个时候我对奖项名次不太敏感,但对是否获奖却有着无比渴望。
第二年儿童节是四人合唱“友谊之光”,当时我们叫“两地情”。教音乐的胡老师本来计划让我独唱,但班主任觉得这首歌是讲述友情的,便提议找三个同学与我一起合唱。当唱到那句“双双两握手”时,他设计了两组人分别握手的场景。这首歌当时获得了二等奖。
此时我的音乐天赋开始显露,所以一上音乐课,胡老师便先叫我带头领唱一首歌给大家开嗓。但是在那个年代,音乐并不是太重要的知识学科,也没有得到学校的重视。
班主任虽然知道我对音乐的喜爱,但他只因为我的普遍话说得标准,而叫我做了一次广播员。
后来换了音乐老师,姓李,满头的白发和沙哑的声线是我对他最深的印象。他喜欢教我们唱民歌。“夜半三更哟盼天明”这首《映山红》是我记得他教过的几首歌之一,当时听他扯着喉咙唱的时候,那声音让我想起别人说的像鸭叫。
后来又教了《没有***就没有新**》等歌曲,但他的课依然没能让我喜欢,因为当时觉得他教的歌曲太土,虽然后来才理解那些歌曲其实有着极高的群众基础与艺术价值。毕竟那个时候已经有了接触流行歌曲的渠道,在镇上,店铺也在播放港台流行歌。
上了中学后更不用说了,铺天盖地都是谭咏麟等当红明星的歌曲,以及后来才知道歌名的“光辉岁月”等。那时候我爸爸买了一个收音机给我,我喜欢听着睡觉,经常半夜听到好听的歌曲,会突然醒来,听着听着又睡过去了。
音乐老师陈斯文也是走在时代前沿的人物,因为他,我们才学会了“总有你鼓励”、“心雨”等流行歌曲。
初二时学校要求每个学生买一个竖笛,而我成为了全校吹得最好的人。在元旦文艺晚会上,我吹奏了“十五的月亮”这首歌,获得了二等奖。因为这个,我成了学校的小名人,初一的一个学妹,要和我做笔友,让我教她吹竖笛,事实上我们一次也没谈过音乐的话题。因为根本不敢坐在一块。
要知道那个年代校规极严,男女同学之间没有人敢公然作学业以外的交往,那会被当作天大的罪行。大家便写一张小纸条,趁没人时偷偷塞给对方,看过便销毁,像极了做秘密工作。
这种行为如果被人知道,轻则全校通报批评,重则开除。所以一个学期后,她便中止了与我的这种“不道德”行为,再见面时大家便如陌生人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