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1 / 2)
叶一凡随着人群走进婚礼大厅,大厅的环境如梦如幻,他在人群里茫然四顾,一直怀疑刚才见到晓梅的情景是在梦中,于是偷偷用手掐一下自己的胳膊,生疼,看来一切都是真的。
他终于又见到晓梅了,一石激起千层浪,叶一凡心中的感觉因为太复杂,反而麻木了,他呆若木鸡地跟着同事到签到台签到,去礼台奉上自己的贺礼,所有的寒喧都是言不由衷,他最迫切的事情就是看到晓梅的双眼。
叶一凡睁大眼睛茫然四顾,大厅里人们三五成群、喁喁私语,但是一直没有看到于晓梅的影子,按理说今天是婚庆公司重要的业务,晓梅应该不会离开现场,如果她离开了,那只能说明她不想见到他,他知道他曾经带给她太多伤害。
一想到这一点,叶一凡就感觉喉头发紧,婚礼主管是叶一凡的老熟人,见到他急忙迎上来打招呼,看到他魂不守舍的样子一边握手一边打趣道:“叶处是不是把嫂夫人给弄丢了,左顾右盼的找什么呢?”
叶一凡尴尬地笑笑,也打趣地说:“呵呵,她今天有事没来,今天人这么多一定够你忙的了,赶紧招呼别人吧,我自己招呼自己好了。”
婚礼主管见状拍拍他的肩膀客气的说:“好,自己随意啊,如果有什么不周到的地方还请海涵。”
“和我还客气什么?这大喜的日子,大家尽兴就是最好的,理解万岁。”叶一凡佯装爽朗的笑着说。
婚礼主管于是忙着去应付别人,叶一凡继续瞪大眼睛寻找晓梅的影子,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婚礼马上就要开始,但是到处没有晓梅的影子,他有点着急起来,额头上泌出了细细的汗珠。
再次遇见晓梅,叶一凡感觉就像找回了遗失多年的珍宝,那刻在心中的往事像潮水一样袭来,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于晓梅的,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但是却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那些记忆如同刻在脑海里,此时回忆起来是那样的清晰。
相对于晓梅,叶一凡的经历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早年他的父亲是戎马倥偬的将士,走南闯北十几年,他的童年是和母亲在农村度过的,那种散漫到无忧无虑的年华一直令他十分怀念,后来父亲转业他才和母亲一起随父亲来到济南安家落户。
没想到来济南后的生活成了他叛逆的开始,当时他已经十五岁了,正是敏感的年龄,在农村时母亲觉得他缺失了父爱,很是惯着他,所以养成了自由散漫的性格,但是进城以后父亲觉得玉不琢,不成器,开始加强管教,这让他十分受不了,加上进城以后因为成长环境和教育环境不同,他和同学之间有很大的差距,同学们看不起他,拿他的乡音取笑他,让他一时无所适从,他开始变得敏感、易怒,上课搞小动作、打架、斗殴,做过不少坏事,一度成了问题学生,整天闯祸让父母头疼不已。
后来父亲用了激将法,说他天生不是一块读书的料,让他赶紧休学回老家种地好了,没想到这样的激将法激出了他天生好胜的本性,于是学习也成为了争强的一种手段,他是个聪明的人,稍微用点功学习就很容易上去,一年之后他的学习成绩稳稳挺进班里的前十名,同学们不再取笑他,还拥有了不少铁哥们,自信心一旦恢复到他身上,他也就慢慢开始溶进了全新的城市生活。
由于学习成绩不错,他后来以优异的成绩考了上了有名的电子学院,又从学校直接去了部队,一路倒也顺风顺水,但那种迷茫的少年生活对他的影响是很大的,他耐不住寂寞,对什么事物都有一种征服的欲望,慢慢的形成了典型的浪子风格,他经常挂在嘴边的格言是:把每一天都当末日来过,还有什么可怕的。
对于女人叶一凡并不陌生,从小到大他知道自己是个很讨女孩子欢心的人,在学校经常会接到女孩子的小纸条,对自己未来的感情生活也有着很多的幻想,但是后来经过了那次刻骨铭心的初恋之后,他开始不相信感情,对什么都三分钟热度,叶一凡经常和岳峰开玩笑说自己对爱情有了免疫力,岳峰嗤之以鼻,认为他是人在福中不知福,那么多女孩上赶着还不赶紧选个合适的女人成家?
成家?叶一凡笑岳峰老土,最开始听岳峰说起于晓梅,怎样地勤奋刻苦,怎样地善解人意,叶一凡就有一种好奇心理,岳峰对女人一直很木讷,现在竟然如此盛赞一个女孩子,让他很是诧异,于是对于晓梅不免充满了好奇。
第一次见到于晓梅,叶一凡感觉他一下子被她深深吸引了,这个女孩太与众不同了,她不施粉黛,脸上的皮肤吹弹可破,一双眼睛像两潭深秋的清水。
叶一凡直到现在还记得她当时的样子,穿一件白色的连衣裙,腰身盈盈一握,瀑布般的黑发散落在胸前,以至于他看得如醉如痴,站在当地不能动弹,直到晓梅无意中撞到他。在那以后的日子,叶一凡在众多的女孩子当中不得不特别注意她,慢慢觉得于晓梅真是很特别。
于晓梅工作的时候特别专注,风风火火地速度很快,但闲下来却相当安静,经常捧着厚厚的一本书静静地看,他很好奇她看的什么书,有一次午休的时候他到岳峰的公司去正好遇到她在走廊里看书得出神,不知道看到什么精彩的地方,她嘴角轻轻抿着,露出浅浅的酒窝,真是迷人,叶一凡放慢了脚步走上去,发现于晓梅居然看的是《红楼梦》,这让他十分惊奇。
在物欲横流的今天,哪里还有女孩子看书,即使有人在看也不过是看看琼瑶、席绢打发无聊寂寞的时光,谁还有闲情逸致慢慢品读《红楼梦》,叶一凡在心里暗暗称奇,不禁对晓梅的喜欢又多了几分。
于晓梅新宿舍在工商局的家属楼,正好和叶一凡是前后楼,他站在自己家的阳台上,就可以看到这群女孩子的宿舍,这是叶一凡故意安排的,倒不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正好这家主人年纪大了要随儿子去享清福,有意把房子租了出去,叶一凡近水楼台,正好受岳峰相托,做个顺水人情。
自从那次打扫卫生过后,他和于晓梅也渐渐熟络起来,通过聊天叶一凡知道于晓梅的老家在沂蒙山区一个偏僻的山村,是家里的老大,因为家境贫寒没有能力供她上大学,只好出来打工。这无疑让叶一凡更加产生好感,关于童年在农村的记忆一下子涌了出来,他们聊起小时候在农村的经历,偷苹果、捉蛐蛐,无忧无虑的往事让他们开心地大笑,相见恨晚。慢慢的叶一凡对和于晓梅的相遇充满了期待,他觉得这个安静而又踏实的女孩,总是带着羞涩的笑,和她在一起的那种轻松让他无所顾忌。
叶一凡更加频繁的往岳峰的公司跑,于晓梅工作的时候也是非常动人的,她打字的时候特别专注,眼睛盯着稿子,从侧面可以看到她长长的睫毛指向前方,她的姿势就像是在弹钢琴,轻盈而灵巧的手指上下翻动,文字就从电脑屏幕上排列开来,叶一凡有时就看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