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十三岁的际遇(1 / 1)
在方婕妤生活的小县城,大家都认可虚岁,生日过的是阴历,所以21年的方婕妤十三虚岁了。小考完的日子无忧无虑,所有人都是等待着初中的录取通知书。
就在这个充满幻想和期待的暑假,方婕妤迎来了月经初潮。方婕妤是个多么幼稚单纯的小女孩,对这场初潮完全没有认知,她一大早跑去找妈妈,说:“妈,我我流血了。”妈妈非常疲惫且瞌睡地说:“去卧室拿个卫生巾垫上。”方婕妤手忙脚乱地垫上了,但其实是错误的使用方法,正反搞错了,当她扔掉雪白的卫生巾时百思不得其解,去亲戚家玩时还和比自己大不了几岁的姑姑借了一个,但还是短裤内裤上都是血。
当她再一次求助妈妈的时候,妈妈才发现了她垫卫生巾所犯的错误,叹息着说:“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这是一句多么朴实且难懂的话。月经初潮就预示着青春期的到来,青春期的到来也让小女孩开始懵懂了爱情,**也发育的更好了。
九月一日新生报到,按照小升初划片入学方案,方婕妤应该是分到四中的,她的小学同学们基本都分到了四中,小学时代比较要好的田娟、郭伟也分到了四中。方婕妤妈妈觉得四中太远,而且想让孩子接受更优质的初中教育,就每年花5块借读费让方婕妤去了三中,与此同时,田文也去了三中。
三中是个什么样的初中呢?有钱有权有势的人的孩子们都在三中,全县优秀的小学毕业生也都在三中。人才济济的初中,全县最好的初中。方婕妤的三奶奶是有点权势的,她嘱咐方婕妤的妈妈不要着急报到,也不要参加入学考试,分完班后挑一个好班直接进。
方婕妤对这种安排无法接受,她觉得必须参加入学考试啊,得阳光分班啊,做人做事要光明磊落要靠自己的实力。
方婕妤就是这么倔强,谁也拦不住。于是参加了入学考试,全校共8名初一新生,她考了224名。这是一个小学学霸该考的名次吗?妈妈觉得肯定是她暑假耍过头了,自己的女儿还是很优秀的。即便她参加了入学考试,三奶奶还是给她挑了一个好班,分到的是37班,实际上去的是46班。
徜徉在初中的校园里,方婕妤特别开心,开启了新的篇章,兴奋着呢,早已忘了224名这个不符合自己水平的名次。最最惊喜的是,在三中遇到了张江,这个惊艳了五年级岁月的男生也来了三中,张江分到了37班。
方婕妤此时此刻的心情难以言说,难以复制,难以复加,“那我不就能每天都见到张江了吗?也太开心了吧”方婕妤近乎花痴地想象着未来三年的美好。那时的喜欢特别简单,没有想过天长地久,也没有想过牵手拥抱,甚至不需要张江也喜欢她,就是单纯地喜欢张江,喜欢是方婕妤自己一个人的事。
初一时光最美好的便是课余时间,方婕妤可以在楼道上尽情地看着自己喜欢的男生。方婕妤的教室在二楼,张江的教室在五楼,一到下课,方婕妤就站在栏杆上等,张江也经常从五楼的窗户探出头来,简短的对视就像经历了三生三世,穿越了古今中外,两个班的男同学也会趁机起哄,在二楼叫着张江的名字。
青春期的男生女生就是这么纯情,没有任何杂质的喜欢,就是这么简简单单的喜欢。方婕妤只自顾自地喜欢张江,并不知道张江是否也喜欢她,也从来没有人告诉过她这个问题的答案。
爱情如果是两个人彼此的辉映,那光芒该有多耀眼。在29年立夏的那天,方婕妤意外地从王大志给她回复的短信中知道了答案:21年的那场喜欢是相互的,是有答案的。
时光匆匆迎来了初一的第一学期期中考试,方婕妤考了全校第23名,这个名次还相对符合她的水平。老师们分析成绩时发现:方婕妤如果语文成绩不这么差,就是全校第一了。于是,老师们秉持着爱才的原则,让方婕妤当了班长兼语文课代表,致力于提高她的语文成绩。学习还在继续,喜欢也还在继续,方婕妤的十三岁就是在不知道彼此喜欢的喜欢中度过的。
21年阴历九月二十二,方婕妤的弟弟出生了,方婕妤结束了十二年独生女的生活,开始当姐姐。
其实在漫长的成长过程中,差别12岁的姐弟很难有太多的交流,因为读书时交集太少。方婕妤读初中时,她弟弟才出生;她高中毕业时,她弟弟才准备读小学;她读大学时,她弟弟还在读小学。
不仅仅是读书没交集,就连弟弟的很多同学都不知道他还有个姐姐。如此优秀的姐姐存在感也太低了,因为他们每次来家里玩耍从来没有见到过姐姐,直到寒暑假碰到后才惊讶他还有个亲姐姐。寒暑假也就碰到过一两次,因为方婕妤基本都在外面玩耍,到了很晚才回家,弟弟比较宅而已。
即便姐弟俩交流不多,但总还是有交集的。弟弟知道姐姐学习好,但是又不是那么地相信,人们很难相信传言,事实往往更具有说服力。
弟弟的疑问太多了:“姐,你学习那么好,怎么没有考上一中?你那么优秀,怎么没有考上清华?”姐姐面对这种长驱直入的提问,一时难以回答,但毕竟是脑筋反应很快的姐姐:“我中考发挥失常了,考清华哪有那么容易,仅仅优秀是远远不够的。”
弟弟还时常挑衅姐姐,拿着二十四节气歌让姐姐看一遍就背下来,证明她确实能过目不忘,确实够优秀。姐姐还真没有学过二十四节气歌,这还真是个挑战,方婕妤调动了所有的脑细胞聚精会神地看了一遍二十四节气歌,然后顺利地背出来了。
挑衅失败的弟弟暂时认可了姐姐。哪有什么过目不忘,天生记忆力好是一方面,最重要的还是要多读书,多背诵,多思考,熟读成诵,勤能补拙。“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弟弟小时候,方婕妤经常骑车带着她出去逛街串亲戚,没办法,爸爸上班妈妈生意忙,周末休息的方婕妤就担起了看弟弟的重任。
上了高中的方婕妤还经常带着弟弟去一中玩耍,方婕妤打乒乓,弟弟自己随便玩会儿。有一次王大志他们踢球时把球踢到了花丛里,弟弟赶紧跑去捡球,方婕妤担心弟弟的行为不安全,就大喊着让弟弟过来,不要在那里玩耍,但是弟弟根本不听,比起看姐姐打球他更喜欢看大哥哥们踢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