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我们的高考(1 / 3)
整个高中时代,方婕妤都是孤独的。在二中,她每次都是全班第一,第二名都比她少三十分,她在二中是没有朋友的,她也没打算在二中交朋友。她的两个初中朋友在一中不同的班级,她们应该会交到新的朋友,毕竟快班还是有和自己志同道合的人的,她的小学朋友在一中慢班,经常去家里找她问数学和物理题,俩人的交流也比较多,最重要的是:还经常给王大志送信。所以,方婕妤和王大志的事,郭伟比王雨琦和李帅知道的要多很多。
每到周末,三剑客或者相约新华书店,或者相约打球,或者干脆坐在一起聊一下午。方婕妤高中时代最重要的事就是自学考大学,二中的师资和对手实在不行,考大学只能靠自己。高中理科知识还是很难的,但以方婕妤的资质,通过努力还是能考上大学的。
除了学习,就是打乒乓,有一项热爱的运动绝对会受益终生,最浅表的受益就是因为经常打球,方婕妤不近视,视力一直保持在最优,甚至在很多年后,也没有近视。
还有她的王大志,爱情虽然在高中时代占比很小,但她还是把他记在了心里,他始终是她最爱的人。她在信里说过26岁是个不错的年纪,他们可以26岁结婚,孩子就叫王方子,不管男孩女孩都能用。十七岁的方婕妤能想到的只有这么远了,爱一个人最好的结局不就是结婚生子吗?天长地久的爱情应该就是这个样子了吧,非常单纯的想象,没有杂念。
对音乐的热爱从来没有停止过,而方婕妤的高中时代也是华语乐坛神仙打架的年代,金曲百出,好歌不断。但是方婕妤喜欢的歌曲都是能描述她和王大志爱情的歌曲,她的判断标准就是这首歌是否唱出了自己的心声,其实当红的歌曲基本都能唱出她的心声《就是我》《江南》《老鼠爱大米》《美丽的神话》《只对你有感觉》《就是爱》《倔强》《勇气》太多太多了,能描述他们爱情的歌曲太多了。但她最喜欢的是《老鼠爱大米》和《美丽的神话》,每次在街上听到都要驻足听完,实在太好听了,歌词旋律太美了。
王大志当然也听过这些歌,都是方婕妤写信告诉他的。此外,他还听其他歌《大城小爱》《该死的温柔》《最美》等等,两个热爱音乐的人,两个麦霸。音乐是好东西,最起码他们没有碰面的时候,歌曲可以带给他们安慰,可以在歌曲里感受他们甜甜的爱情。
方婕妤喜欢打乒乓,而且打的很好,在体育场很少遇到对手。25年的冬天,出现了个小男生打的挺好的,也长的黑黑的,瘦瘦的,帅帅的,方婕妤和他打球很开心,很喜欢这个小男生。方婕妤误以为自己遇到了真爱,就非常草率地写信告诉王大志她喜欢上了一个打球很厉害的男生,他叫袁争,她要和王大志分手。
当时的方婕妤之所以会看上袁争,是因为高中时代的她是孤独的。学习是孤独的,中考失利让她经历着忍辱负重的高中时代,也让她养成了独来独往的习惯,压力不言而喻。突然遇到了特别会玩的不把学习当回事的辍学的袁争,她感到了全身心的放松,她能暂时忘了备考的焦虑,能获得短暂的放空。
袁争是四中辍学的学生,应该比方婕妤小两到三岁。泡网吧打架的混混,方婕妤怎么会看上他呢?无非就是打球好吧,其实这不叫看上,叫欣赏。我们很容易去关注一个人的闪光点,并向他学习,以提高自己的水平和能力。但当时的方婕妤误以为自己就是爱这样的男生。
袁争还和几个没有辍学的小伙伴一起玩耍,方婕妤带着李帅去和他们玩过几次。李帅喜欢打羽毛球,正好袁争的小伙伴们也会,他们还在袁争的家门口打篮球,玩的非常开心。这段短暂时光应该是方婕妤高中时代最放松的时期了,运动使人快乐。
辍学后的袁争帮亲戚送货,小小年纪就已经背上了生活的重担。方婕妤去店里等过袁争几次,百无聊赖就开始做题。送完货回来的王争看到专心做题的方婕妤,会心地笑了,心想:“我们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女混混们知道方婕妤后非常不满,她一个学霸和我们袁争玩什么?袁争不会喜欢这样的女生。方婕妤约袁争打球,袁争的小伙伴们和女混混们也去了,那应该是他们最后一次打球。袁争的小伙伴们对女混混说:“人家是班长还是第一名。”女混混们非常不屑地说:“那又怎样,长那么丑,袁争才不会喜欢她!”
事实上方婕妤一点都不丑,女生看情敌都不顺眼。事实上袁争很喜欢方婕妤,但是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他喜欢不起,他不敢喜欢,他也不能喜欢,他不能耽误方婕妤高考。有一次方婕妤再去店里找袁争的时候,他说:“回去当你的班长考你的第一去吧,不要再来找我了。”
后来有一次方婕妤约袁争打球,袁争没有赴约,方婕妤以为他不会来了,在打球的间隙看到袁争在栏杆前抽烟,对视了一下,他离开了,从此方婕妤再也没有见过袁争。
大一下学期的暑假在街上偶遇过一次,袁争远远地就认出了和郭伟相跟着的方婕妤,但方婕妤没有看到他,直到她感到有个男生在和她微笑,她才看到了他,她也以微笑回应了这个自己曾经爱过的不是一个世界的比自己小几岁的小男生。
与此同时,王大志在一次朋友的生日聚会上认识了文科班的陈晓丹,她有方婕妤身上些许气质,他实在需要找个类似方婕妤的女生问问女生们到底是怎么想的。他问陈晓丹:“方婕妤这种说了26岁要和他结婚的女生,为什么说变心就变心?为什么说分手就分手?这次她因为个辍学混混和自己分手,她为什么会喜欢上混混?”
陈晓丹也不是很能解答王大志的疑惑,她非常同情王大志的遭遇,她安慰王大志:“也许方婕妤根本不喜欢那个混混,她只是对这类人的新鲜和好奇,学霸们每天忙于学习,突然遇到了特别爱玩还打架辍学的人,就想了解一下他们的世界,你不要想太多,过几天她自然而然就回来找你了。”
那时的我们都对“喜欢”这个词过于敏感,其实只是欣赏罢了。我们欣赏闺蜜,所以才交了朋友,我们也可以欣赏异性,去学习他身上值得学习的的东西。青春期正是高度发育快速进步的时期,方婕妤就是外向女生的典型,在她的整个青春时代都是不断地学习别人的优点和闪光点,尽力变成自己的,让自己更优秀。她从来没有忘记王大志,早就把他记在心里,要一辈子都和他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