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尸体会说话(1 / 2)
好!
胡知县扔出一根火签,命仵作将尸首搬上大堂。
春天乍暖还寒,县衙的殓房又很阴暗寒冷,尸首盖着草席用木板抬上来的时候,臭味还不算很严重。
当草席揭开时,堂下的吃瓜群众们发生了一阵骚动,胆小的往后退,胆大的往前挤,衙役不得不舞起水火棍控制场面。
尸体男性,皮肤微黑,身材中等偏胖,韩岳目测了一下,身长大约1米72(明制五尺二寸,体重大约7公斤(折合明制117斤,明代一斤约6克,比今天的市斤重。
死者没有外衣,仅穿白布中单、白布中裤,发髻散乱沾有泥沙和碎草叶,无头巾帽子外衣,赤足无鞋。
韩岳拨弄了一下尸体,边看边讲:“看看,这个人上半身的肌肉不多,松弛无力,手掌也没有老茧,他肯定不是种田扛活儿的。唔,手背和前臂有不少擦蹭痕迹。肚子有点大,脂肪层厚,不缺钱的主儿。”
“咦,他的小腿肌肉还比较发达,足弓有力,说明他经常走路,走山路。他的脚不黑,没有鸡眼,老茧也不多,平时肯定不会赤脚,也很少穿草鞋,经常穿的应该是布鞋或靴子。”
“综合体态特征,死者有点钱,吃穿不愁、酒肉不缺,他不会是农夫、脚夫、雇工之类的穷人;手心手指都没有茧巴,所以不是军官、捕快或读书人;他经常在外奔走,风吹日晒皮肤有些粗糙发黑,也就排除了财主、店铺掌柜之类的坐地户;他还没有富裕到能雇马车或轿子代步的程度,大部分时候要靠两条腿走路。”
“所以他应该是个走南闯北的行商。”
“他的外衣鞋帽大多被剥掉了,还好,有这白布单衣和裤子,谁能告诉我这种布是哪儿出产的?”
公堂之上突然变得鸦雀无声,从知县到衙役,一个个张飞穿针——大眼瞪小眼。
黄捕头的嘴张大得能塞下整只鸡蛋,本以为韩岳这乳臭未干的小子,看见尸体就要被吓个魂不附体,可没想到人家简直跟玩似的,分析还丝丝入扣。
简直、简直像尸体活过来,亲口告诉韩岳一样!
他脖子往后缩了缩,隐隐感觉事情有些不妙。
公案之后,胡知县品着韩岳的话,越品越觉得有道理,忍不住跟着问:“单衣、袜子,是、是哪儿产的?”
皂隶队列下边,张捕头抢出一步行礼:“小人回太爷的话,这是蜀中的家织土布,经纬细密,耐搓洗,久穿不坏,多是川人自织自用。价钱不高,产量也不大,市面上销量远不如竹布、松江布,小人过世的妹夫是川籍,见他穿过,所以知道。”
江夏县两个捕头,管着马快的黄捕头,跟脚在永安王府,当初就是他在县太爷案前请下牌票抓的韩岳。
另一个管着步快的,就是现在回话的张捕头,他有个青年守寡的妹妹,跟本县二把手县丞老爷有点儿不清不楚。
既然有了答案,韩岳就把结论下了:“所以,这个死者,是从川中到本地的行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