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四人齐聚(1 / 4)
1块钱一个月的两百平市中心公寓。
听到这个价格的第一反应,林宇凡差点以为陈祖安的表哥,会不会是进了什么传销组织,专门出来骗人的。
不过随后陈祖安解释了这件事情的缘由。
这栋公寓的房东是一位职场成功女性,也就是社会上所谓女强人的房子。
二十岁还是在校大学生期间,就已经开始自主创业,截止今年仅二十五岁,创业时间不到五年,就赚到了数十亿的资产,称得上是商业界中的奇女子了。
这位女强人是庆市出生,土生土长的庆市人,所以当年在她赚到了自己的第一桶金后,就选择在庆市买下了一套公寓。
不过之后因为公司越做越大,生意涉及的范围也越来越广,她便常年奔波于外地,很少再回到庆市来。
而她之所以想把房子租出去,实际上并不是想赚钱,每个月只收一千块钱的租金实际上也根本赚不到钱,她也不需要这点儿钱。
她只是希望,这栋曾经陪自己走过很长一段路的公寓,能够不要就这样荒废掉。
或许是因为她常年埋头于工作的缘故,哪怕是住在高档的五星级酒店,也会觉得分外的孤独。
所以,她希望,如果有一天她累了,想回来休息的时候,能够感觉到公寓里具有生活过的气息。
这位女强人租房还有一个硬性要求,那就是房子只租给年龄不低于18岁,不超过25岁的女生。
但是似乎是因为陈祖安的表哥和那位房东比较熟悉的原因,在跟房东讲述了林宇凡的身世和难处之后,对方便答应可以破例让林宇凡入住。
只是他们并不知道,现在林宇凡其实根本就没有什么难处,最难解决的钱的问题,对于他而言已经不是什么大问题了。
不过要林宇凡想要入住,也是有条件的。
对方要求,他不能以任何理由,携带任何其他人进入公寓,更不可以带别人到公寓过夜,否则一经发现,她会马上将林宇凡赶出公寓。
虽然他现在已经有足够多的钱,但是能够用更少的钱,租到品质更高的公寓,又何乐而不为呢?
而且只不过是不能把其他人带进公寓而已,这种事情对于他而言是难事吗?
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