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与狼共舞(新书求收藏!)(2 / 3)
李锋半路上买了些蜡烛和花瓣,随后开车回到了叶敏红的别墅,这里已经成了他第二处居所。
叶敏红最近也很忙,经常要晚上很晚才能回来。
盛隆电子厂,要比兴旺电视机配件厂还要大,价值差不多在八百万到一千万的区间。
如果换算到三十多年后,差不多相当于一个价值十亿的厂子。
在整个琳琅城内,叶敏红是当之无愧的女首富,如果算男的,比她有钱的还是有几个,但也不会超过一手之数。
虽说叶敏红的发家史,是靠着“克死”男人一步步走上来的。
但她一个女人,能把价值近千万的厂子,管理的井井有条,也不失为颇具手段。
李锋想从叶敏红身上得到的东西,是电视机相关的一些专利。
兴旺电视机配件厂虽然在郾城县算得上庞然大物,但放到整个琳琅市里,又稍显不足了,最重要的是,没什么专利。
没有专利授权,厂子就只能做一些最普通、最没有技术门槛的小零件。
没技术、无门槛,就代表着竞争力大,而且利润非常低。
哪怕厂子的规模再大、产量再高、渠道再好,天花板也是一眼能望到头的,小富可以,大富很难,且容易被淘汰。
而叶敏红的盛隆电子厂,握有集成电路方面技术的几项授权专利,门槛比兴旺电视机配件厂明显高了不止一个档次。
李锋从三十多年后重生过来,非常清楚未来几年的发展方向。
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正好是消费升级的年代。
在这个过程中,市场也会由计划经济,慢慢朝着自由经济发展。
意味着社会更鼓励下海创业,个体经营,市场竞争,而老旧的供给制将不复存在。
在这样一个大坏境里,简直遍地是黄金,就看会不会挖掘。
许多年后,很多人都说,九十年代好像随便干点啥都能成功,这也并非没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