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七章 模式对比(5 / 6)
其实,周华明对于合伙人这个事情,之前也比较关注,不过只是打听了一个皮毛罢了;
但绝对是有利可图的,不然王卫华和孙秋彤不可能加入其中。
“
悉听尊便,洗耳恭听”。
“周老板,我们秦大妈的合伙人制度呢,主要是为了让咱们现在所有卖菜的商铺结成一个同盟,用秦大妈这个品牌面对消费者”;
“我们有先进的管理经验和运作经验”;
“作为合伙人,可以享受所在店铺的3%净利润分红,同时合伙人作为店长,还是有工资可拿”;
“新店铺的装修以及其他人员,都是由秦大妈负责”;
“每天的进货量以及品类,是由店长通过系统上传第二天的量,秦大妈统一采购和配送”;
“而作为合伙人,在享受秦大妈高利润分成的同时,也要遵守秦大妈的规章制度,同时完成相应的考核指标”;
“合伙人还需另交15万元保证金,而这15万元,秦大妈会分两年也就是24个月返还,每个月返还625元”。
周华明之前大概了解过秦大妈的合伙人政策,因此对于马毅搏说的需要交15万保证金并不太意外;
只是,没想到秦大妈能发展这么快。
一眨眼的功夫,就好像要在他们岭南话语小区要开店了;
如果周华明拒绝了,那秦大妈肯定会找其他店铺,更有甚者,就如同之前秦大妈一样,直接自己开店,不需要合伙人;
那个时候,周华明不仅要和原有卖菜的店铺竞争,更要与秦大妈竞争;
此时的秦大妈,对于周华明来说,就如同过江猛龙一般;
不是猛龙不过江;
看看秦大妈这十家店铺,有哪家生意不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