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敌人在暗,我在更暗(1 / 5)
想击败高流,必须先提升自己的实力。而对于陆羽来说,提高实力的最快途径,就是赚钱。
第二天,陆羽带着农夫去山下寿安县城。他要把自己最近种的灵植,酿的灵酒卖掉。
陆羽的东西不少,幸亏有农夫替他挑着,他这一路上都轻手利脚的。
到了寿安县城以后,陆羽先带着农夫去集市,把灵植、灵酒卖掉。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些东西的收购价居然涨了将近一倍。原因很简单,听小贩们说,最近妖族闹得厉害,百姓不敢上山采灵草了。因此本来计划最多卖一颗灵石的草药和灵酒,如今可以卖到两颗灵石以上。
不过相应的,妖族闹得厉害,猎妖人也就多了起来,妖族灵核也自然就多了起来,陆羽手里本来可以值三个灵石的灵核,最终也只卖了两个灵石。
这样一来一回,相当于没赔没赚。
跟他做完这笔大买卖的小贩提醒道:“最近猎妖人死了不少,他们身上的装备也都在贱卖,少侠,这可是个捡漏的好时候啊。”
陆羽想了想,对啊。
要不,买了装备,自己也去当猎妖人?
拿这四颗灵石当本钱,召唤随从,猎取灵核,换得灵石,然后召唤更强的随从。这样利滚利滚利,自己七天之内,必定能攒够需要的灵石。
……
一色的猎妖人装备在柜台上摆开,由于被清洗过,根本看不出这些装备是死人身上扒下来的。
便宜倒是真便宜,一顶紫阳冠才一千铸币,太乙剑三千铸币,青魂甲一颗灵石……这些东西,平时的价钱要比这贵上三五倍。
修士,尤其是猎妖人挑行头,首先看重的是轻便,其次才是防护性。因为对于他们来说,击杀对手才能保证自己的存活,苟着意味着等死。然而陆羽的想法却完全相反——他有随从们为他冲锋陷阵,自己则可以稳坐钓鱼台,因此苟着才是王道。
由于境界不够,穿不上更好的装备,陆羽只能先买一身皮甲凑合着。他把狼皮给了掌柜,让他替自己做一件狼皮背心,等过一段时间回来取。
接下来就是挑一把趁手的武器了。
修灵之人,首选武器自然是剑。
然而陆羽并不想用剑。
他倒是看中了一个精钢圆盾,刷上油漆就可以cosplay美国队长。
可惜的是,这玩意有一百五十斤,他拿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