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四零章 立军法,见魏王(1 / 3)
无论是推崇儒道的鲁国还是将依法治国做到了极限的大昭,为了控制国家最强大的力量——军队,都会为其制定详尽的法度,也就是军法。
古今中外,为了保证军队的战斗力和服从性,无论如何偏激的道德楷模也不会提出以道德治理军队的可笑理论。
然而基本目的一致,却不代表各国的军法就会完全一样。
军法,也与一般的法度一样,能够体现各国风俗,以及治政思想的差异。
而对于在昨日趁其不备拿下联军实际全部指挥权的扶苏而言,要想让军队如臂指使,除了收拢兵符、组建指挥部这样的上层机构以外,首先要做的就是要统一军法。
当然,仅是一次有限度联合的联军而已,扶苏没打算要把全套军法照搬过来,那样太费时日不说,效果也不会好。
在经过筛筛检检之后,昭军军律便被删减改良成了一套作用于联军的联军军律。
在被命名为《联军律》的法条出炉之后,扶苏便安排了数场中层官员的组织学习,然后再由他们一层层将军法的内容传递下去,务必在一个月内让人人都能够背诵。
一个月后扶苏将会进行抽查,若有军士不能背诵,或背诵有误的,长官就会受罚。
之所以要费心费力地推广法律内容,是因为昭法的主要理念之一就是严禁“不教而诛”——意思是绝不允许在民众还没有理解法律条文的情况下,就对触犯法律的民众进行惩罚。
这便是为何在昭国境内,会有无数吏员兢兢业业地每日里教授民众法律知识。
但是,若你想以狡辩称自己不懂法来逃脱法律制裁,是行不通的。每个审判官在按照法律进行制裁之前,都会好好对你进行一番普法教育,让你明明白白去死。
这就是荀子在《富国》篇中所说的:“不教而诛,则刑繁而邪不胜;教而不诛,则奸民不惩。”
除了在心理上要接受在他们看来冗余复杂的军法折磨之外,军士们的肉体也没能逃过扶苏的魔爪。
虽然扶苏并没有打算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练出一支精兵——他也没打算帮赵魏强军,但在习惯了指挥强大昭军之后,扶苏并不希望因为自己对战力的估计不足而导致战败耻辱。
为了至少能够达成攻占彭城的最低要求,赵魏精兵们至少也要能够满足昭国对郡兵素质的要求。
当然,练兵之事自有蒙毅带着赵魏各位将官们去做,扶苏等高级将领还要抽时间去参加魏王的宴会。
毕竟联军的驻扎地就在魏国境内,在别人家门口做客,不去拜访一下主人家,于情于理也说不太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