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地狱景象(1 / 6)
李煜此刻在中原的地位,有几分昔年李白的意味。
风采风流,受人追捧,受人爱戴。
此刻的他早已忘记自己曾经是南唐的皇子,就是大虞朝廷一百姓。
为华夏山河壮丽而赞美,为国泰民安的喜悦;为禁军北上逆行赞叹,为所遇不平而愤慨。
他的词句引领着这个时代的风潮。
这日他微醺回家,立刻收到了罗幼度的旨意。
为了刺激李煜的写作灵感,他将倭国在开城所犯罪行,一一描绘,尽可能的往夸张的地方描述。
李煜为人感性,见信中状况凄惨,远超他所想象,忍不住干呕出来。
身为天之骄子,他此身所经历最惨的景象,不过是洪州百姓的麻木,哪里能想象满城劫掠淫辱的情况。
只是景象浮现,李煜便忍受不住,将腹中酒食尽数吐出。
念及大虞军人救灾之壮举,再想倭国兵士在开城的所作所为,李煜气得是怒发冲冠,这世界竟有如此兽性的军队?
李煜满腔愤慨,他无力拯救开城的高丽百姓,以笔为刀,凭墨诛心,一篇能够与《为袁绍檄豫州》、《为徐敬业讨武曌檄》檄文也因此诞生。
陈琳骂曹操家世卑污,龌龊无能,骆宾王骂武则天地实寒微,虺蜴为心,豺狼成性,李煜直接骂倭国奴颜婢膝,乞华夏文化,却不思为人,以兽行世。
相比武将翻来覆去的几句,文人在骂人这方面可要厉害得多,整篇文章洋洋洒洒的千余字,就是不重样。
骂人都骂出了花样。
中原反常的举动,很快就传到了契丹上京。
于越府!
于越是契丹最特殊的官职,权势等同于丞相,但又不同于丞相。
在契丹语中于越是“大之极矣”的意思,就是大的没边,所以没品。
非赏无可赏之功,不得为于越。
耶律屋质凭借拥立耶律阮、耶律璟,协助耶律必摄稳住社稷的功劳,得以高居契丹的第二位于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