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暗杀(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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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明月就此将爰书所出疑问告知李太守。
这也印证了李太守心中所想,他沉声说道:“但是长安已为此案定论,我们又能如何?再者,九莹你应当清楚,孝帝此番对于十三州的用意,究竟是为何。”
陆九莹跽坐于案,端正双肩,微微颔首后说道:“我唤大人一声夫子,夫子曾教授《陈政事疏》时,我记得开篇所言,‘夫抱火厝之积薪之下而寝其上,火未及燃,因谓之安,方今之势,何以异此?’,夫子那时问我,若是有朝一日所遇不平之事,是知而不言保全性命还是勇于直谏赤心报国。”
李太守回道:“我还问你,若以翁主之身份何解,庶民之身份又如何。”
“我为翁主时定当谨记仁义之心,以庶民先,解庶民苦。我若为庶民,要以天子为尊,忧天子之事,勤天子之难。”
陆九莹眉眼清浅,神态敬畏:“不管我是何种身份,天子与百姓在我的心里一样重要。百姓的苦受累于天子,那天子的苦来自何处,来自百姓。”
李太守与静坐的萧明月,皆有片刻沉默。
陆九莹又说:“孝帝提防各州势力,情有可原。天下之大,庙堂之高,我以为帝王英勇神威,如欲平治天下心中自有衡量,所以今日,我想请问夫子同样的问题,夫子该如何抉择?”
萧明月看向李太守,大人身着玄衣,一脸肃穆之色。
终了,李太守说:“叔向曾问晏子,‘意孰为高行孰为厚’,晏子对‘爱民乐民’,万不可刻民害民,天子如此,我们亦如此。”
陆九莹微微松懈,但还是提着气,她说:“今日携吾妹前来,确是恳求太守大人为宋氏陈情,爰书所疑可能阻拦不了御史中丞与廷尉左监,此案所解,系于长安。”
“我非诏不能离开楚郡,所以……”李太守看着眼前两位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小娘子,他垂下眼眸,遂而抬起说道,“那我便上书谏言,哪怕弃了这身衣袍,也要为此案求得一解。”
萧明月闻言当即起身,她跪在李太守跟前磕了响头:“谢太守大人,无论结局如何,我都认了。”
陆九莹微微将气息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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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太守秘密呈书,长安两位大人虽不知晓但已预料。
他们于桃夭馆所说要等三日后再做处置,并非如此。
御史中丞认为行事应当快刀斩乱麻,拖得越久越容易出岔子,至于镇北侯府,是不可能冒着性命摊上这潭浑水的,小侯爷若动,那么长明王与镇北侯便可被孝帝拿捏罪处。
眼下宋飞鹰与夜奴押在县衙,倒是给了他们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