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3(1 / 6)
符灯感觉自己是真的忙碌了不少。
《晴日再见》是一本挺厚实的小说,虽然黄昏月会改编剧本,但她还是觉得得仔细看看这本小说,才能好好把握女主的心思与情感。
“你之前不是说你一门心思都在学习上吗?”黄莺莺好奇地问道。
“确实是,”符灯说道,“所以又长了一门心思来看书。”
黄莺莺托着腮看她:“说实话,你又不像是会喜欢上谁的样子。”
“看言情等于要谈恋爱是刻板印象,给我改掉。”
“哦。”
该说不说,《晴日再见》确实是本好看的言情小说,那种迷茫无助与痛苦彷徨到极致的描写实在令人动容——符灯居然有点代入了,在预备铃打响前狠狠地抹了把眼泪。
“唐洁,来把上次的听写发下去。”英语老师老彭拿着一堆小纸条和本子朝唐洁扬了扬手。
“听写错的一个十遍,全对的只有曾煜和符灯,剩下的明天我按人头来收。”
黄莺莺啧了两声,“看了两天言情小说还能听写满分,好可怕的女人。”
“看言情就不能听写满分也是刻板印象,一块给我改掉。”符灯说着合上了书,塞进抽屉里。
说起来,好像开学的时候大家伙都能弄个一官半职当当,比如学习最好的曾煜就是学委,曾煜的同桌谢立桂是体委,自己前桌的唐洁是英语课代表,邻桌的李苗苗是班长。
她好像被封了个什么来着?权益委员?
反正和她完全没什么关系。
随堂写了两篇阅读练习一篇作文之后,课间歪七扭八地倒了一片,问就是用脑过度。
符灯也有一点儿,但是想到书正看到精彩的部分,她又拿出来捧着看。
有人轻轻敲了敲窗子,符灯抬眼一看,是沈暮阳,手里还拿着一本书和一叠表格。
她起身给他开了窗,沈暮阳微微颔首向她道谢,问道:“郑风荷在吗?”
符灯指了指前面趴着睡觉的郑风荷,沈暮阳微微一愣,将表格放在她的桌角,用笔袋压着。
他看见符灯桌上的书,封皮包着后面的书页,似乎是把这多的用来写其他书的推广信息的一截封皮当了书签。
“这个给你。用书皮当书签的话,久了会有磨损。”沈暮阳从自己的书里抽出一个相当漂亮的羽毛书签,递给了符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