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那......我可以不要正义吗?(1 / 3)
贫民窟是一个抽象化的存在,它不是在某块区域立了个牌子,而是众人心照不宣的事实。
那斑驳的低矮石屋,路边满是无人清理的垃圾,散发出令人无法忍受的恶臭,在“上层人”看来,贫民窟住的不是人,是软弱和贫穷。
潜意是——好欺负。
罗莱城的“罪犯”也是分等级的,最高的自然是住在南区的财团和执政官,最低的,就是混迹在贫民窟的“游侠”。
一群只敢欺负更弱者的渣滓,强行给自己冠名的美称,他们以为这样就可以摆脱某些东西,比如大人物那看垃圾的嫌恶眼神。
他们希望找到一点尊重和地位,于是,明明可以住在稍好些的地方,却偏偏喜欢窝在贫民窟,享受困苦贫民的献媚和讨好。
每当这时,他们总会发自内心得欣喜,瞧,我也是大人物了,就这样沉浸在虚假里面乐此不疲。
这样的人有很多,艾德文就是其中一个。
清晨第一丝阳光穿过窗户打在他脸上时,便立刻起床,拿起牙刷在嘴里随便叨咕两下,口都懒得漱就推开屋门开始了新的一天。
罗莱城只有东区和北区存在贫民窟,相对而言,北区这边的环境更差些。
艾德文块头很大,走在两人面对面经过都需要侧身的狭窄巷道上很憋屈,左右石块垒砌的矮屋,屋檐几乎擦着他头顶,不时便要低头避让。
加上坑洼地面积攒的令人几乎窒息的恶臭生活废水,就算是他艾德文,也有些难以忍受这样的环境。
他有过搬走的想法,东区的小户屋子他还是能买的起,可每当听到早起贫民的尊敬称呼时,又放弃了。
“艾德文老爷,早上好。”
“要说贵安,蠢货!”
“艾德文老爷,贵安。”
艾德文其实不清楚“早上好”和“贵安”有什么区别,他没上过学,读书是富人家小孩才能享受的权利,但他记得自己去见奥利费商会会长时,别人是这么教训他的。
于是他就学过来了,甚至连语气都是模仿那位教训自己的大人。
身体学着脑海里奥利费会长走路的姿势,艾德文收获了今天的第一份快乐,他继续穿梭在贫民窟的巷道间去寻找更多。
随着他不停移动,此起彼伏的招呼声打破了略显安静的清晨,直到他来到一间相比周围,更加破矮的石屋。
这是约翰的屋子,奶奶、父母加一个女孩的四口之家。
走到门前,姑且将眼前这块到处都是孔洞的木板称之为门,艾德文抬起宽厚大手拍地的“嘭嘭”响:“约翰,该交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