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4 我要的不是尽力而为,是保证做到!(4 / 6)
所谓职务跟职级挂钩并行,那还是之后经过改革之后的事儿,具体来说,得九十年代后了。
这时期,国企单位的职务,主要是指领导岗位,确切的说是指你所拥有的权力,跟你的工资收入没啥直接关系。
比如厂长,这就是个职务,并不是职级。
在这个时期,职务是你实际拥有的权力,而职级则跟你的工资直接挂钩。
也就是说,职务跟职级是不一样的。
好比一个厂长,别看职务权力很大,但如果他职级太低的话,完全可以出现工资不如一个普通六级钳工的情况。
所谓的职务津贴,那得是1985年,经过第三次工资改革后才出现的情况,在1983年还没这茬。
所以,曹志强现在别看高级职务一大堆,但这只能说他权力很大,能者多劳,可要具体说到他的级别,那还只是个23级的行政干部。
结果就是,他拿的工资,依旧是23级干部的工资,且甭管他个人掌握有多少单位,每个月都只能拿一次工资,不能重复拿。
换句话说,别看曹志强掌握好多单位,什么出版社,音像公司,电影厂的,但他每月只能拿一个23级干部的工资,这个工资是由机械厂发,其他单位,比如出版社之类的,就不能再发工资了。
好在呢,曹志强并不是吃只工资的,他还可以吃股东分红、稿酬分成、唱片分成,以及单位奖金。
什么分红分成就不说了,这个单位奖金,他是可以在手下各个单位重复拿的,因为奖金跟工资不一样,不是严格按照你的级别来。
也就是说,如果曹志强他乐意,他每个月可以分别在红光出版社拿一次奖金,华夏音像公司拿一次奖金,红光百货公司拿一次奖金,红光电影厂再拿一次奖金。
奖金这玩意儿,真的就是单位领导说了算,跟职级是没有直接关系的,主要看的是职务高低,以及单位效益好坏。
所以在工资改革之前,奖金这个玩意儿,就是最好的有益补充。
当然了,曹志强还不至于吃相那么难看,没必要从自己掌握的单位里都拿一份工资。
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不拿奖金,一点不耽误曹志强赚钱。
因为曹志强完全掌握的单位,目前要么跟曹志强个人是合资形式,要么就是曹志强个人承包经营的形式,理论上讲,那些单位的钱,都是他的。
首先是承包经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