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四十七章:国公爷跳反了?(5 / 6)
勋臣们集体出面的情况,倒也出现了几次,但是,每一次的状况,似乎都不怎么理想。
最严重的那次,有一个算一个,参与的人都挨了板子,这种感受,显然是没有人会想再来一次了。
眼瞧见其他人都变了脸色,朱鉴想了想,正要开口,但是朱仪却没有给他这个机会,道。
“好,就算你能找到有份量的大臣出面,或者,朱阁老愿意自己出面,这个权且不提。”
“我只问一句,若是皇上就是要乾纲独断,又当如何,难不成,你觉得六科和内阁,有胆子执奏吗?”
“而且,执奏如果那么好用的话,当初太上皇亲征,六科为何不曾执奏呢?”
这番话说的不可谓不大胆,尤其是引用了太上皇的例子,若非是朱仪的身份,只怕也没有人敢说的这么直白。
与此同时,这番话,也让在场所有人的,都陷入了沉思当中。
所谓执奏,指的是不合典制的旨意,被六科封还的情况。
这种权力,一般情况下属于六科,但是,随着内阁的逐渐崛起,一般认为,内阁也可以参与其中。
六科的执奏,体现在诏旨形成后,内阁的执奏,则体现在诏旨形成前。
按照朝廷惯例,经由内阁草拟的诏旨,才是符合典制的,所以,如果内阁团结起来,拒绝为皇帝拟旨,某种意义上,也能达到阻拦皇帝的效果。
但是,这种行为,本质上属于抗旨,而且,需要所有的内阁成员同心协力,所以,到现在为止,基本上没有出现过。
至于六科的执奏权,听起来好听,但是,也有严重的限制。
首先,这种权力,虽然类似于唐朝门下省的封驳权,朝堂当中也惯称为封还,封驳权,但是本质上是完全不同的。
门下省有宰相之权,所谓封驳,是指驳回圣旨,由中书省重新拟定,这是门下省的固有之权,不必经过任何人,包括皇帝在内。
但是,六科的执奏权,从名字上就就可以看出,这本质上是一种复核权。
意思是,诏书下发到六科,由六科的官员进行复审复核,查验是否有疏漏或者不合典制之处。
如果有的话,六科官员可暂时不予下发,持诏书进宫禀明情况,奏请皇帝是否要进行修改,此谓之执奏。
这个过程当中,六科执行的是查验的功能,并不具备驳斥的权力。
说白了,即便诏旨是错的,不符合典制的,六科也最多只能向皇帝申辩执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