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一章:廷议(2 / 5)
当下,便有内侍将奏疏呈到御前,天子仔细看了看,旋即便道。
“苗地之乱虽平,但平越血书,朕仍字字在心,王骥率师讨伐不臣,却不能安民平乱,此非失职,更乃渎职,若不严加处置,平越数万冤魂难安,念在王骥曾于国有功,传旨,削去王骥靖安伯爵位,罢去一应官职,流放铁岭卫戍边,其余涉及人等,一概论罪。”
王骥的结果,其实早已经注定了。
平越的一封血书送到京师,无论王骥到底是不是挟寇自重,他的战略到底是否有错,都不重要了。
数十万军民被迫易子而食,而且还被人在朝堂上捅了出来,朝廷无论如何都是要给个说法的。
也就是王骥身上还有个靖安伯的爵位,不然的话,他怕是连命都保不住。
如今的情况,保住了性命,止罪于一人,未牵连家族,已经算是一个不错的结果了。
因此,即便是和王骥有交情的大臣,这个时候,也没有人站出来多说什么。
于是,于谦拱手领命。
旋即,天子再度开口,问道。
“刑部,依照大明律例,罗通一案,该如何处置?”
说起来其实有些可笑,王骥的事情闹得这么大,但是实际上,仅凭平越的那封血书,最多削去他的爵位,罢职为民,还不至于流放。
因为,这事情闹得再大,毕竟还算是在朝廷博弈的政治范畴之内,并不能算是什么大罪。
真正让王骥被流放铁岭的,是他包庇罗通,欺上瞒下的罪过,这才是明文写在大明律当中的。
所以,王骥的处置,天子直接就定了,但是到了罗通,却需要询问刑部的态度。
而这件事情,很明显兵部和刑部是通过气的,刑部尚书金濂大步出列,拱手便道。
“陛下,罗通倒卖军器一案事实清楚,依例,私自倒卖军械,视同通敌大逆,念在罗通在瓦剌一战中于国有功,刑部拟判秋决,但可宥其一家老小。”
不抄家,不灭族,只杀罗通一人,应该说,这也算是念及罗通的功劳,轻判了。
只见天子点了点头,道。
“准刑部所奏,罗通处斩,其家人不罪,其他一概涉罪人等,一概论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