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十六章 地狱小故事【二】(1 / 4)
在说故事以前,先说另外一个问题。
那就是中华文化传统。
这个中华传统里面有关生命,命的部分。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相信应该都知道的吧?
如果不知道,可以百度,可以去找相关的书籍等等。
为什么要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呢?
这就是说我们的身体,毛发,头发,皮肤,生命都来自父母。也就是不管你是怎么样的,过着富有的生活,贫困的生活;不管你是父母双全,或者父母有人提早离开了,或者离异了,又或者你是孤儿等等等等吧,就一个意思,我们都是从娘胎里的来的,都是有父母孕育生养出来,即使你没见过父母,甚至父母都不幸提早离开了,或者你不愿意认父母,跟父母断绝亲属关系,都没有关系。
我想说的就一点,我们不是从石头缝里蹦跶出来的,首先都是父母的孩子。
所以,就引出了一个话题。
我们的命,首先不是自己的,属于我们的父母。
所以,我为什么要反复强调主张“我命由我”是错误的,因为这种主张实际上跟我们的文化传统是相违背的,冲突的,也就从侧面反映出来,主张,提倡这种思想的人,是自私的人,内心只有自己,只关心自己。
其实,这种思想,既有历史根源,因为历史上就有这样的人物,这样的老鼠屎,加上西方自由化思潮主张个性,以自我为中心,自我解放等等,所以才会有这样的想法。
千万不要以为仅仅是写了文章,写了点东西,这会影响很多人,甚至是一代人,几代人的问题。
所以小事上可以不拘小节,大是大非面前,应该保持清醒的认识。
再者,鱼与熊掌的故事,典故,更加应该是清楚的吧?
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
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孟子真正想要说的不是鱼与熊掌的问题,而是生命与义的关系,这个义,可不是江湖义气,替谁出头,也不是为了某一个人或者君主的问题,而是大义,公义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