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篇:爱情这杯酒(2 / 5)
“她是妓女!”花二郎说。
“啊!钱茜茜是妓女?”
“这么漂亮一个女孩,又有文化,还是干部子女……”
“据说他爸爸是贪官,家里不缺钱,咋她也干这个不要脸的事儿!”
“唉!现在这年月真是‘什么都要用钱买,就是下贱不要钱’……”
人们一下子炸了锅,在下面纷纷议论,把个法庭搞得闹哄哄的。
“肃静,肃静!”法官只好又猛地一敲“惊堂木”大声制止道。
现场又立即安静下来。
“被告人,你的丈夫说你是妓女,卖娼,这是事实吗?”见众人安静下来,法官向钱茜茜问道。
“不是,我不是妓女,我没有卖娼,他是污蔑我!”钱茜茜大声辩解,充满委屈。
“原告,你的妻子钱茜茜不承认你的诉讼理由,说你在污蔑她,你有她卖娼的证据么?”听钱茜茜辩驳,法官又问花二郎。
“有,我有她卖娼的证据,只是她卖娼的地点不是在酒店,不是在发廊,也不是在歌舞厅,而是在家里;她的嫖客不是什么老板,不是什么富豪,也不是什么国家公务员,更不是流氓地痞,而是她的丈夫,我!”花二郎也大声申辩说。
“啊!跟自己的丈夫那个,也算嫖娼啊!”
“花二郎是不是傻了?自己的妻子跟自己好,也告她卖娼?”
“唉!现在真是:穷人家里没啥事儿,有钱人家怪事多……”
“肃静,肃静!”法官只好又猛敲“惊堂木”大声制止,台下又立即安静下来,法官继续说:“原告,你说你妻子是妓女,你自己是嫖客,这,这不合适吧!”
“我说的是事实,我和她的一切活动,她都是要收费的!”
台下又一片哗然:“啊!跟自己的丈夫,那,那个,也要钱……”
“我们需要的是证据,你有证据吗?”法官制止众人的烦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