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2章 大整肃(1 / 2)
刘副处长在庭审现场翻供,令案件再起波澜。接连十余天,肇庆市、广东省、政务院三级警察局、都察院、法院全都动员起来,全力调查此案。
案件查明后,结果令人不寒而栗:财政部、陆军部参与此案者,共有四十余人,占两部官吏总数的四分之一多。
策划者是财政部一名处长,原是广东巡抚衙门的师爷。他先在财政部串联同伙,得到了顶头上司的默许。这位顶头上司,正式官职是财政部军费司司长。
这位军费司司长出身于革命军,资历很老,在战争中受伤退役。因同袍在战场上建功立业,他却在财政部升迁困难,便产生了怨恨心理。
这两人为本案首恶,按律处以死刑。陆军部的刘副处长受他们怂恿,配合财政部的劣员坑害步三师自己人,为千夫所指,同样处以死刑。
除此三人外,另有五人处以极刑。这八人皆公开行刑,以警醒世人,整肃官场风气。
其余三十余人,不管罪过大小,全部革职为民,所受刑罚从杖刑、有期徒刑到终身监禁、终身劳役不等。
最令人关注的,当然还是财政部长、陆军部长。这两个岗位非常重要,一个掌财权,一个掌陆军军政事务,都是三等文官,已经迈入高级官员的行列。
在如此核心的岗位上,只要他们在任上不犯错,一般都会继续升迁,或外放担任省长,或升入都察院、资政院、大理院担任佐贰官,甚至有可能被选入越王府,迈入真正的权力核心。
放在满清治下,属下犯错,堂官有失察之罪,常常“交部议处”,无非受个轻飘飘的记过处分,很快就能加恩革除处分。
杨烜有意整肃官场,对这两个倒霉蛋毫不留情,把他们连降四级,从三等文官降为七等文官,即从正部级降为副处级,又从广州贬往交趾效力。
办完此案,人心大快,官场风气也为之焕然一新。越王府把此案汇编成册,发往各级军政部门警示学习。
在此基础上,杨烜发布越王令,号召在革命军、军政府、都察院、大理院、资政院等各级部门开展“大整肃”运动。
第一,要建立一支忠诚、高效、廉洁、专业的官僚队伍。
革命军统一两广,征服交趾后,政局已经稳定,对传统衙门胥吏的依赖大为减弱。
各级新式学堂培养了很多新型人才,为军政府建立现代行政制度提供了人才方面的储备。
革命军南征北战,组织纪律强,服从性好,是良好的官员来源。从革命军中选拔人才对军政府、都察院、大理院、资政院中任职,仍是越国选拔人才的重要手段。
革命军退役军人,将继续占据要害部门。新式学堂毕业生属于专业人才,多从事会计、财政、治安、审判等专业性较强的事务。
开明绅士、旧式官员、胥吏等,与传统社会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仍将是军政府官员队伍中不可或缺的一员,但必须严加甄别、整肃。
为此,要旗帜鲜明地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提升整个官吏队伍的纯洁性、纪律性、组织性。
要建立官员档案制度。五等以上文官、中校以上军官,都要为之建立档案,方便上级考核官员,掌握官员优劣。
第二,精兵简政,高薪养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