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鬼市 金爷 老物件(1 / 3)
早上五点,天已经发亮了,现在的鬼市已经和从前不一样了。范思岩和金爷已经溜达了一圈了,一直没有看到合意的物件。
鬼市要是说起来还是大有讲头的,相传,旧社会时候,有两种人会偷偷摸摸拿着古董宝贝出来卖。
其中一种是家道中落的富贵子弟,他们日子难捱,祖上却还有一些宝贝,所以就拿出来换钱,但是这属于败家,大户人家子弟总归要面子,不希望别人知道自己沦落到这般寒酸,所以天不亮出来摆摊卖,黑灯瞎火的谁也认不出来,天一亮就撤。
另一种人则是盗墓倒斗之徒,这些人更不敢光天化日之下兜售赃物,所以也是趁着夜色销赃。
圈子里都知道有一些特定的地方会有这种聚集地,慢慢地就形成了市场,在这些个晦暗的地摊集市中,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只许拿灯笼照东西,不许照人脸。这就是鬼市。
而津门鬼市儿在天宝路上。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呢?据说清朝末这里是个难民聚住的地方,难民的这个市场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黎明前开张,天一亮就收摊。
每当黎明前,市场里熙来攘往的非常热闹。每个摊位都点着一盏煤油灯、蜡烛、豆油灯什么的。当时的天宝路一带除了难民们搭建的窝棚外,就是一片乱葬岗子开洼地,什么掩骨会,白骨塔都在这周围。
远远望去,那灯影明明暗暗、忽忽闪闪,影影绰绰的还有买卖的人在活动,那阵势,不知情的人准得吓一跳。后来人们就叫它鬼市儿了。
“呦!金爷吉祥!”
“呵!万三啊!最近都没看见你,跑哪儿去了?不会又进局子了吧!你可真是名副其实的审万三。”金爷调侃的说道。
“看您老说的,那能够呢!我这不下乡去了一趟嘛!您瞅瞅有没有合眼缘的物件,您带回去玩玩。”万三笑着说道。
金爷看了一圈,相中了一个大木头箱子,“这箱子还行。说个价吧!”
“三十!您拿走!”万三伸出手来比划了三根手指头。
“五块!爱卖不卖!”金爷还价道。
“别介啊!您老看我这儿来回的路费,都不够,您再涨点。”万三笑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