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八章 好学(1 / 1)
听完雷鸣讲的故事,谭晓天总算是明白了对方对自已前后的态度为什么有那么大的分别,所谓爱乌及屋,雷鸣因为感激当年祁老大对他的救命之恩所以才对自已这么好,自已这也算是佛前白鼠,沾了祁老大的光了。
既然攀上了关系,小黑屋自然是不用去了,那是关肉票或者处罚犯错属下的地方,谭晓天是祁老大喜欢的便也是雷鸣雷老大的座上宾,而在这里,雷老大的话就是圣旨,甚至比圣旨还要管用,因为不听皇帝老子的话,只要不被官差抓着就不会受到惩罚,但不听雷老大的话,下一秒钟大耳刮子可能就扇在你的脸上,所以吃晚饭时大头等人看见谭晓天坐在雷鸣旁边大吃大喝,有说有笑虽然很觉郁闷,可也是无话可说,最多就是背地里发两句牢骚,却没人敢当面表示不满的。
山上的生活很单调,没有多少的娱乐活动,所以每日三餐吃饭时候便成了山寨中最热闹的时候,除了站岗放哨的人以外,几乎所有的人都集中在山寨里最大的房间里一起吃饭,饭菜很简单,大饼,野菜,炖山猪肉,大饼野菜一般般,野山猪肉却是一般人很少能够吃到的,也就是他们这些生活在山里的人才会将之做为主食天天都吃,反倒是青菜和粮食更难得一些。喝的酒多是用山里生长的野果酬制而成的果酒,酒劲不大,酸甜可口,连谭晓天也能喝上一碗,至于雷鸣还有几位山寨里的重要头目,则是觉得这种果酒味道太淡,喝起来和白开水似的不过瘾,他们喝的是从山下酒坊里买来的高梁酒,虽然这种酒的品质和真正的好酒差得很远。但对于嗜酒的人而言却也是了胜于好,只不过从山下到山上的路并不好走,把酒运到山上并不怎么划算,所以这样的酒山上存货也不是很多,平时也只有几位重要的首领有资格享受。
吃完了饭,很多人并不离开,把桌子上的碗筷收拾一下儿,有的人便取出色子开始幺五喝六的耍起钱来,谭晓天自是不想参与到这种赌博活动中,起身离座。打算离开。
“哎,天天,去哪儿呀?外边黑咕笼咚的,小心别摔着。”正在和其他几个人边大吃大喝边胡侃乱吹的雷鸣发现谭晓天的举动,于是停下来关心的问道——山里生活不同于山下,日常生活物资比较匮乏,照明用的蜡烛和灯油都在此之列,所以天黑以后,大多数人都喜欢聚在一起。一方面图个热闹,一方面也是节省烛火,不然回到住的地方也是黑灯下火,除了睡觉也没什么事儿可干。
“我想回去看书。”谭晓天答道。
“看书?。噢,你是说下午从仓库里翻到的那两本书呀?呵呵,那两本书已经是你的了,以后想怎么看就怎么看。干嘛着急这一时半会儿。”知道了道,他不会下棋。自然也不会觉得两本棋书有多重要,白纸黑子写着,只要书不丢不烧,没掉进在水里,明天看到的和今天看到的不是一回事儿吗?两本书是三年前谭晓天的姑姑遗失在这里的,三年的时间都过去了,用得着急在这一个晚上吗?
“这里太吵了。”谭晓天摇了摇头,就算是不看书,他也不喜欢在这种喝酒耍钱的地方呆着,尤其是划拳行令时,一个嗓门赛着比一个大,好象双方比拼的不是出手的快慢,变化的迅速,而是谁的气势更足似的,少看一会儿觉得热闹,看久了就只会觉得闹心了。
“呃,呵呵,也是呀,这山寨里又没什么小孩子能和你玩儿到一块儿,大头,带天天去我屋里,今晚他就晚我那儿了。”雷鸣笑道,他知道自已这帮人都是粗人,谭晓天是好读书,好学习的孩子了,把小孩子留在这里只会觉得无趣,反不如让谭晓天自已去做自已喜欢的事情,至于让大头带谭晓天去自已的房间,是因为他房间里的是油灯,比其他屋子里的蜡烛照明效果要强一些。
“是,老大。”正啃着一块骨头的大头听到雷鸣的指示虽然有点儿不愿意,但也只好放下骨头,带着谭晓天离开了大屋,天很黑,山高林密,风声阵阵,把空地木桩上梆着一支火把上的火苗吹得是忽明忽暗,给人以一种诡谲的感觉,大头早已习惯山里的生活,并不觉得怎么样,谭晓天却不免心中害怕,下意识的快走两步,紧紧贴在大老的身后。
感觉到小孩子是在害怕,大头笑道,“小家伙,怎么了,是不是害怕呀?”
“嗯。”谭晓天点了点头。
“呵呵,我还以为你的胆子有多大呢,却原来也是个胆小鬼,白天咬我时的狠劲儿哪儿去了?”大头揶揄道——手上的伤不是很重,但疼却是真的很疼,而且伤的又偏偏是他惯用的那只手,缠着厚厚的绷带布,干什么都不方便,不然的话也不至于别的人酒足饭饱都开始耍钱了,他却还在和一块骨头较劲儿。
“,这和胆子大有什么关系。士有所为,有所不为,你把我的书踢到地上,我就算是心里害怕,也一样要和你拼命。”谭晓天辩解道。
“呃听这意思,你是觉得咬我这口是应该的,我挨咬是白咬了?”举起自已绑得象个棕子似的一只手,大头不忿的质问道。
“嗯,现在看起来,可能是真的白挨了。”看着对手的伤手,谭晓天有些怜悯的答道——因为和祁老大攀上了关系,雷鸣自是不会再拿他当肉票勒索钱财,所谓盗亦有盗,绿林中人视国家王法如无物,对江湖道义却是极为重视,祁老大是他的救命恩人,他若是拿祁老大的熟识的小孩子绑票换钱,真这么做了,他以后有什么脸面去见祁老大?而若是没有赎金入账,大头的那份奖励自然也没了。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