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所谓贵族(1 / 3)
“那帮人没追来,也没碰见那批完全占据黑鸦港的破海军,我现在差不多是安全了。”
普利森抱着船桨,疲惫地躺着小船上。距离他逃离蓝珍珠港警察们所在的船只,已经过去了差不多半天。
在这半天中,他都在尽量去避开海军可能会出现的航道,在保证自己安全的同时前往着一个距离黑鸦港较近的落脚点。
一直到现在,他才可以勉强确定自己暂时不会遇到海军方面的人,可以暂时休息一下。
他确实是累了。
“辛辛苦苦三年半,一朝变成穷光蛋,老子当初怎么就信了玛卡修斯和伊卡纳德这两个老王八蛋的鬼话呢。”普利森摸着空空如也的口袋,脑海中闪烁着过去三年里的一幕幕,最后只留下了两个佩戴着天鹰特有的爵位勋章的中年人形象。
蓝珍珠港的玛卡修斯伯爵,卡特罗尔的伊卡纳德伯爵,诺顿中唯二的终身伯爵,除开历届总督外在诺顿拥有着最高权力的人物,新贵族中的翘楚,北境的知名企业家,还有普利森眼中的人渣和败类。
走私,贩奴,无视官方法条,勾结海盗,暗杀自己的商业对手和政治敌人总之,这两个家伙几乎把天鹰法条中不能干的事全都干了一遍,最终结果可想而知。他们胆子够大,实力够强,财富和地位双丰收,甚至还获得了伯爵的终身爵位。
天鹰的爵位制度不同于沧澜这个从第四纪一直活跃至今的老牌帝国,自开国皇帝乔治一世颁布《新爵位法案》后,在贵族制度这方面,天鹰便一直向着一个诡异的方向加速前进着。
男,子,伯,侯,公,公爵之上还有着分管四境的四位大公,大公对于自己所管辖的领地有着最高掌控权,并且拥有着极高的自由度,地位仅次于天鹰的皇帝。而各个贵族爵位还根据能否由长子继承爵位,细分为终身贵族和世袭贵族两种,终身贵族仅本人活着的时候拥有爵位,而世袭贵族在死后,其长子可以继承其爵位直到这里,天鹰帝国的贵族制度都还没怎么跑偏,除了额外增添的四境大公的位子,在一定程度上制衡了皇帝的权利之外,大致上基本于第四纪古帝国时期的制度相同。
可在这份法案最后额外追加的一条规定,却使得贵族爵位这项制度的本质有了根本上的变化。
只有侯爵及以上的爵位确立,才需要天鹰皇帝本人或是本境大公的亲自分封,至于伯爵及以下的爵位,则可由当前分区的大贵族代为分封,甚至伯爵以下级别的爵位确立都可以无需上报。
这项条例乍一看没什么,上升的高度最多也就是乔治一世想偷个懒,可具体操作起来就导致了一个严重的问题,那就是曾经象征着无上荣誉的贵族爵位,现在已然可以用资本来衡量,贪污瞒报的情况时有发生,伯爵及以下层次的贵族在天鹰泛滥成灾。
两个身份地位大致相同的伯爵站在一起,可能一个是曾经跟着乔治一世一起参加独立战争,军功赫赫的老将。另一个则有可能是靠着倒卖物资大发战争财的军火商人。
毫不夸张的说,普利森若不是通缉令还挂着,他完全可以隐姓埋名到另外一个省区去买一个男爵子爵的爵位来玩前提条件是他在自己房间里留下来的多年积蓄还在身上。
所以这项新法案显然引起了天鹰老牌贵族的不满,最终在东、西、南三境大公的联合上书下,乔治一世做出了让步。
《新爵位法案》后面追加的那一条,仅限于终身贵族,任何世袭贵族的确立都需要由天鹰皇帝或四境大公中的任何一位亲自进行分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