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九章 金银票律(1 / 3)
汉七十一年,九月下旬。
中央钱庄设立满两年之际,大汉皇帝下诏,除少府诸冶监铸钱之权,改由大农府主掌的中央钱庄每岁增发“钱票”代之。
廷尉府早已以“金票律”为范本,再订“钱票律”,限定了钱票的增发方式和数额,唯一不同的是,钱票可进行金,银及铜钱的三者通兑。
华夏虽自古缺银,然因先秦至大汉皆未以白银为流通货币,故白银的价值尚不算高昂,汉帝刘启刚即位时,金银比价约莫在一比二十左右波动。
多年来,随着少府乃至四大商团有意无意的囤积白银,故大汉市面白银价格逐年上涨,几已抵近一比十的金银比价。
汉律将黄金和铜钱的比价有明文限定,是为一金抵万钱。
在皇帝刘彻的坚持下,大汉群臣连开半月朝议,保皇派和保守派这两大朝堂派系终是达成共识,同意廷尉府再定“金银律”,以律法明定一金抵十银。
金票律,钱票律,金银律,三部律法合称“金银票律”,成为大汉货币律法的基石,且律法开篇明文警醒后世,后人可增补修订该律法,却不得将之彻底废止。
既是律法已明定一金抵十银,则遍布大汉各郡县的少府钱庄也随即张贴公告,待得钱票发行后,将以一斤白银折千枚大钱的比价进行通兑。
四大商团因楼台近水,最先得知皇帝的盘算,大行令窦浚身为保守派系的领袖,更是早已皇帝陛下套好了招式,故对金银律的订立早早了然。四大商团加快从市面购入白银,此乃稳赚不赔的大生意,光是日后通兑套取的差价就是惊天暴利。
大汉臣民也不蠢,别说世家权贵,就算是市井小民,在朝堂颁布金银票律后,也都晓得白银是真能当钱使了,市面的白银比价骤然上涨,金银比价虽仍稍稍低于一比十,然也离得不远了,毕竟尚要考量道铸造银锭的工本和火耗,不可能真达到一比十。
正因如此,掌握了较高冶铸工艺的少府及与之完成整并的各地冶炼工坊亦顺势购入大批白银,依金银律严定的成色和分量铸造出大量银锭,以图从中牟取差价。
莫要小看那点微薄差价,价值数十亿大钱的银锭铸成后,区区数厘的差价,累积出的利润也是吓死人的,且是门可持续多年的长久买卖。
钱票的发行循金票前例,大农府先以大笔赀财购入银锭,运进中央钱庄的银库,再发行同等价值的钱票。
首批钱票的面值为“千钱”,恰抵一斤白银,亦为少府特铸的一块银锭。
实则近年少府诸冶监早已逐步停止铸钱,长安城内的诸多冶炼工坊皆专事为大农府铸造金锭和银锭,故大农府也已囤积了总价超过六十亿大钱的银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