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王鼠眼(1 / 5)
你叫王鼠眼,是屠户的儿子。
你的父亲并不姓王,姓王的是隔壁王叔叔。你应该感谢你的国家规定弃养是犯法的,因为这条法律,你爹捏着鼻子把你养到了十六岁。
在你满十六岁的那天晚上,你的父亲掐着点把你扔出了门外,伴着钟声开了一瓶兑水的香槟,隔着门板对你喊道:“去找王叔叔!他才是你亲爹!”
王叔叔欣然接纳了你,并以5个银币的价格把你卖给了人贩子。
你长得贼眉鼠眼的,看着就不是个好人,没有人愿意买你。无奈之下,人贩子只能把你养着,让你继承他的衣钵。
二十一岁那年,人贩子死了,你也成了人贩子。
二十七岁那年,你被抓入狱,判了死刑。在死刑执行前一周,邻国打了进来,你所在的城市失守,你趁乱逃了出来。
你逃到了临天帝国,遇见了一个和自己长得截然不同、又莫名相似的男人,他说他姓张,叫贼眉。
你是卖人的,他是卖粉的,你们都是人渣,一拍即合。
这就是缘分。
三十岁那年,你们强了一个在街上闲逛的女人。但你和贼眉不知道,这个女人又卖人又卖粉,还有斯德哥尔摩症。她觉得王姓比张姓顺耳,就把你绑回去结了婚。
你的老婆是这座城里的黑老大,每天逼你7还不肯给你发工钱,长得和你十分般配还喜欢噶人腰子。
你十分后悔。
四十二岁那年,你的老婆被手下出卖,抓进牢里判了死刑。你带着女儿和贼眉逃到了月落帝国后,贼眉告诉你,他想娶你的女儿。
你的女儿当时只有十一岁,但不同于贼眉鼠眼的你和凶神恶煞的你前妻,她长得清秀可人,是个美人胚子。
你是人贩子,你清楚她能卖个好价钱,自然不能便宜了贼眉。
于是你的女儿就成了你第二任妻子。
街对面爱管闲事的大妈知道了,拿着菜刀冲进你家要带走你的女儿,还骂你是个猪狗不如的东西。
你觉得她脑子有病,刚把她赶出去,邻街的铁匠又冲了进来说要替天行道。
你觉得这些人都疯了,你甚至没有想过疯的人会不会其实是你自己,如果你的童年能遇见这样一群热心邻居,你或许会成为另一个人。
你只觉得那些精心呵护着自己孩子的人傻,为什么不卖掉孩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