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罚款(3 / 3)
朝廷的三点要求,第二点和第三点都顺利落实了,对于第一个要求,有点费事,因为朝廷的文书中讲了,对于寻找到的被拐卖人口,一律要各回各家。
现在有个突出的问题,有的妇女已经被拐卖了很多年,小孩都很大了,她本人已经适应这样的生活,不愿意回去。
这样复杂的局面,杨小宁也没经历过,只好再向朝廷请示。
朝廷的回信很简单:“尊重个人意愿,想回的必须让回,不想走的也不强制走。”
也只能这么着了。
杨小宁心里还是有成就感的:打掉这些人贩子团伙,已经从根子上杜绝了后患。
本来以为一切都搞定了,他准确回王家庄探亲,董新齐迫不及待的要回京城,毕竟又做官了。
但是这时,顾县令突然来通报了一件事,临县和本县的交界处,有个村子,属于隔壁县管辖的范围。
按照人贩子们交代的情况,这些年,最起码有十几个女人被拐了进去,给那些光棍汉做老婆,就今年,还拐进去三个。
顾县令就派本县的衙役去村里找人,想问问这些妇女的意见。
结果在村口,就被村民们给拦住了,不让进。
几个衙役想硬往里闯,被一哄而上的村民围殴了一顿,甚至把他们的衣服都给扒了。
其实这件事,杨小宁完全可以不管,毕竟人贩子团伙都被连根端了,朝廷的表彰决定都下来了,有点遗留问题解决不了,也是很正常的,无关大局。
但是杨小宁不打算这么干,他的想法是,这样的事情,我要么不知道,要是知道了,就一定要解决掉。
顾县令说:“侯爷,董大人,这事真的得靠你们自己,我也没办法。”
这还真不是顾县令推诿扯皮,因为这是其他县的事,不属于他的地盘,他没法管。
“写信,让这个县的县令去处理。”
没几天的功夫,那个县的县令回信了,在信里,废话说了一大堆,核心意思就一个:自己也很想处理好这件事,但是能力实在有限,县里面总共十几个衙役,就算去抓人,这些人肯定也都跑了。但是假如成来侯和董大人出面的话,那局面肯定不一样了,必定能马到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