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办事漂亮吗?(2 / 3)
昨天一早,一个胖胖的女人到了自己家,说她是里正的老婆,送了二十两银子,说是那三十两银子的利息。
海棠自然不敢要,里正的老婆跪下来求她,说京城里来的大官说了,如果海棠不收这二十两银子的话,自己丈夫就出不来,就得死在牢里。
这个胖女人一边说一边哭,求求海棠发发慈悲。
海棠被她弄的实在没办法,只好收下,这个胖女人才千恩万谢的走了。
今天到了县城,又是几百两银子的家当送给自己,真是太吓人了。
县里的人,看她怎么都不要,只好把她们两口子带回县衙,同时向潘县令禀报。
见到她们两口子,潘县令先是告诉李满仓,以后他就是里正了。
李满仓一脸茫然,昨天那个石大人,给自己的职位是亭长,今天县令就让自己干里正了。
海棠见到杨小宁,赶紧把他拉到旁边,一边把那个胖女人送来的二十两银子递给杨小宁,一边讲了一下昨天的事情,说道:“阿哥,石大人给了银子,卖地的银子,里正也退给我们了,改天我们去买点地;昨天下午,就有人到家里修房子,当家的问价钱,人家说不要钱,有人安排好了。阿哥,这日子能过了,其他东西,我实在不能要,也不敢要。”
杨小宁说:“一百两银子,倒是朝廷明文规定的抚恤,拿了就拿了,合理合规,但是那二十两利息,尤其是这两栋房子,的确太贵重了,我去找石大人,就说不要。”
杨小宁找到了石俊,说明了来意。
石俊安静的听他说完,没有说话,只是从袖子里拿出了一张纸,杨小宁接过一看,是有关部门写给司马攸的请示,上面是王初九和海棠的情况介绍。
司马攸在上面批了很长一段话,里面有很多都是套话,但是有两句最核心,一句是:后代有无人符合举孝廉的条件?如有,优先考虑;另一句是,抚恤费用拟用一千两左右为宜。
“我怎么不知道这件事?”
“成来候,这是上面交办我的事,事先就没告诉你。”
杨小宁没有说话,石俊还是路子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