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香饽饽(1 / 3)
《彗星》的最终票房为19万,按照内地的票房分成规定,首先得去除5%的电影事业专项资金,以及33%的特别营业税。
剩下的917%才是可分账票房,而可分账票房中制片方和发行方获得的票房分成比例与陈昊印象中的不一样。
在前世,也就是29年的时候,发行方和制片方获得票房分成已经在43%了,只是现在21年,按照惯例,片方只能获得可分账票房的35%!
也就是19万*917%*35%=324万。
其中,伯纳先行垫付了宣发费用55万,要从这笔钱里扣还给伯纳。
按照之前的发行协议,伯纳方收取1%的片方分成作为发行费用,剩下的属于昊天工作室。
也就是说,昊天工作室可以从票房里获得19万*917%*35%*9%-55万=237万!
在加上《彗星》卖给哥伦比亚的版权费5万美元,即413万。
还有,卖出的音像版权2万,陈昊凭借《彗星》共获得了67万,还要去除税收,大概剩下57万!
之前农夫山泉给的钱还剩下1万,不过去掉补发给剧组的红包之后,只剩5万块。
也就是说,陈昊现在的全部身价有575万,还有一个昊天工作室,以及投资了5万块,正在拍摄中的《香火》!
投资5万块,获得了575万,这个投资回报比高达115倍,只从这点看,很吓人,但是总量太小,对于陈昊来说就更是不值一提。
现在看来,想要在世纪初的几年,也就是内地娱乐板块没有飞速崛起进入黄金时期之前,只靠电影票房赚钱,那只能是奢望了。
陈昊忍不住想了想在22年有什么赚钱的好渠道,首先想到的是投资入股还没腾飞的企鹅和阿狸爸爸。
只是陈昊现在全部身价才不到6万,自己还得投钱拍电影,这点钱投入到企鹅和阿狸爸爸里根本翻不起什么水花。
而且人家现在也不会接受你的投资,就像功夫马忽悠来蔡崇新之后人家走的是国际路线,融资都得是美元,更何况刚融完第二轮不久,暂时不会再融资。
同时,陈昊的需求是希望能够赚快钱,而不是长线持有等到股价最高时抛售,这与陈昊的出发点冲突了。
陈昊又苦思冥想,绞尽脑汁,极力回忆自己脑海里关于22年的印象,最终得出了一个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