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章一见钟情(1 / 3)
王庆23岁时,在开封府做了副排军。
在军队里,特别好客,经常是三邀四伙的大吃大喝,月月是花光了工资,入不敷出。
王庆恨透了二不挎五的杂皮混混,常常是抡拳便打,久而久之,杂皮混混惧怕他,兄弟伙喜欢他。
童娇秀,是王庆的心上人。
自从王庆在艮岳遇见了娇秀,小伙姑娘一见钟情。王庆心里就荡漾了春意,心里盘算着如何才能与娇秀幽会。
那娇秀是童贯的侄女,童贯的弟弟为了巴结蔡京,将貌美如花的女儿许配给蔡京的孙子,蔡京的孙子是个傻儿。
王庆记得那日在艮岳,一个路人愤愤地骂:“蔡京的孙子比高俅的儿子还傻,至少高俅的儿子还懂得男女之事,还知道撩妹儿,那蔡京的孙子就不一样了,连自己长了什么玩意儿都不知道,你说傻不傻!”
诚然,市井小民茶余饭后往往闲聊:“这是人间的自然规律,奸贼不是断子绝孙,就是生得儿孙傻不拉几!”
就因那日,王庆与娇秀在艮岳四目传情,王庆被童贯手下爪牙打了一个大嘴巴子,王庆羞愧回家。
童娇秀不想嫁给蔡京的傻孙子,她也在心焦:何时才能见到风流倜傥的王庆?
童娇秀索性反锁了房门,这样,才不会被蔡家人骚扰。
她躺在床上,想着想着就睡着了,做了个比白天还要美满的梦:
梦见自己和王庆又在游艮岳,为了躲避童贯、蔡京的眼线,双双变成了鸳鸯。又双双飞进了太湖石的巢窠里幽会嬉戏,梦里特别甜蜜。
谁知,一根杆棒砸开了太湖石,将两只鸳鸯打跑了!
童娇秀醒来特别忧伤!心里五味杂陈!
她想起了牛郎织女,再艰难也要见上一面!也要相思相守一夜!
自己这么巴心巴肝的想那王郎,那王郎在想自己吗?千万莫闹个单相思啊!那样会丢人的!
直裸裸的说:“王郎,我要你!”在这个封建王朝,又有哪个女子是这样表白的呢?
想我童娇秀,也是京城的一朵花啊!却没有选择爱情的权利,嫁给蔡京那傻孙子,真的是生不如死啊!
你这副排军的王庆,能娶上我童娇秀,是你祖上积了阴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