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五章婚约(二)(1 / 2)
尚书府的事情,在整个大明都是难以起齿的痛楚。是打在脸面之上,嘲笑整个大明的官员昏庸无能。
尽管现现在大家都掩在唇齿之中,不愿意提及,毕竟谁也不愿意自己打自己的脸面,还以为整个王府没有生还之人。
可是如果不是他家的女儿,怎么可能会有这样的魄力。王铮,如果你真的是王筝,你究竟知不知道。你我小时候就缘分已定。
王铮如果你真的是王筝,你究竟知不知道我,究竟是谁。
卫家与王家,没有发达的卫家与那时候已经发迹的王家,究竟有什么样的联系,可惜你都不知晓。
王铮,如果你真的是王筝,真的知道,曾经的旧事可能,就不会如此的拒绝于我。
为了想要得到王铮的信任,为了表明自己确实不是那样的人,为了表示他们应该站在同一条道路之上,为了表示自己真的是为王铮着想,所以一直隐藏在卫风心底的就是终于还是要说出口。
“我小的时候。曾见一少女,喜欢爬树,喜欢放风筝。那时候。我还是安静的小男孩儿。母亲耳提面命。一定要成气,日后才能娶得大家闺秀。家中的女子全都以大家闺秀的标准去教养,一个一个莫不是在闺中念书。被教授女德,甚至母亲还认为,女子无才就是德。三从四德,倒是从小就教养家中的孩子们”。
所以小时候的卫风,就一直认为女孩子就应该长成那个样子。可是万万没有想到,有朝一日见到了一个。
爬在树上,像猴子一样的女孩儿。从来没有被呵斥,甚至被整个家族端在手中疼宠着。
两家互相来往,只是因为彼此家长有着旧时的情谊。
第一次去王家,看见树上的那个小女孩儿。逗猫,遛狗,捉鸟。一样也不落。
不知道是哪个下人家的皮孩子。可是万万没有想到,吃饭的时候,她就坐在桌子上。一声一声地被人喊着小姐。嘴角的梨涡是怎么也掩退不下去的。
后来的卫风才知道,原来是家的小姐也可以长成这个样子。那时候的卫风比世家小姐还小姐,特别的安静,安静如处子一般。
在王家住的那些日子。小姐每天都来他的书房,逗着他玩儿,可是那时候卫风还小,特别听母亲的话。一句话都不敢搭茬。
可王家小姐叽叽喳喳的笑声,却早已印烙在心底。也就是那时候起,再也不能相忘,都变成了经久的想念,是刻在骨头里的喜欢。
小时候并不知喜欢为何物。并不是说一定要喜欢王家的小姐,而是喜欢那样恣意浪漫的性情。
不被约束,像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一般。
也就是在那来往的几个月的时间内。在高门大户之中,特别流行的定娃娃亲,王家的小姐与卫家的儿子,互相交换了跟帖,只等着长大以后成就一段好的姻缘。
这件事是卫风早就知晓的,小时候的他就知晓的。可是万万没有想到,在他们回家之后的不月,整个王府一朝覆灭,是后来卫风怎么查也查不到的结果。
未婚妻不见了。互换庚帖姓名的人不见了,喜欢的人也不见了。甚至给他们作证,他们曾经还活着的人,好像都不曾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