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5章 地铁、方寸山、报纸(2 / 4)
如果有谁见过邦德的裸体,就会在他的胸口看到一个威武的哈士奇头像纹身。
没错,邦德正是白色猎犬的一员,而且是“那位先生”最满意的门生。
胸口有哈士奇纹身,这是最初一批白色猎犬的标志。
因为锦衣卫方面很快就发现,将能够识别身份的纹身纹在胸口是一件十分愚蠢的事情。
这将大大增加特工暴露的风险。
因此后来的白色猎犬,一般都是将纹身纹在两股之间不可描述之处。
必须掰开才能看到。
一来作为确认友军的标记,但又不容易被敌人发现。
至少这个时代的英国佬还没英gay兰的外号,应该没那么容易被发现。
二来,也是忆苦思甜,提醒白色猎犬们不要忘记神父和牧师们对他们的侵犯,牢记他们童年时敌人犯下的累累罪行。
詹姆斯·邦德没有在那个绝佳的位置纹身,他是大明从布雷默顿,也就是新津教堂的地下室拯救出来的第一批**。
当时他只有12岁,很快就在一众孩子当中脱颖而出。
天子亲自给他赐名陈永仁。
不过必须得等到他完成组织交付的任务,功成身退之后,才能恢复这个汉名,拥有大明公民的合法身份。
而在那之前,他的名字便是邦德,詹姆斯·邦德。
四年严苛的训练之后,邦德已经成为了一个看似稚嫩,实则沉稳的青年,远赴英伦为了大明的复兴,同时也是为了向耶教复仇,而开展情报工作。
锦衣卫给邦德虚构了一个北美工厂主遗孤的身份,因为战乱失去双亲,只好带着7英镑的财产,来到了伦敦。
邦德也没有辜负大明的期望和培养。
依靠在孤儿院学习的各种知识,凭借着自己的聪明才智,最主要是动用了“父亲”留下的遗产,邦德成功获得了一个伦敦专利局的公务员工作,算是打入了大英帝国的体制内部。
当然,他只是一个小职员,接触不到什么核心机密。
但所谓间谍,其实大部分情况下都是从事着微不足道,难以引人注目的职位。
这样的人,往往能够几十年如一日,发挥巨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