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章 莫名其妙(1 / 2)
其实,“跨国巨头”的失利,就在于研究中心官员的一次次失策,进而影响了“跨国巨头”做出最优决定的时机。
“跨国巨头”和研究中心的高层官员知道他们逃到哪里都没有用了,他们已经意识到“跨国巨头”的所有犯罪证据,都被那些受害企业掌握了。
墙倒众人推,很快内部就出现了背叛者,以至于“跨国巨头”所做的秘密窃取他人知识能力的犯罪行为,也被他们集团的底层雇员给公开到网际。
最后他们研究出一个报复孟道涵和曾馗的办法,决定把这件事的罪魁孟道涵和曾馗也拉进监狱,他们一口咬定孟道涵和曾馗窃取集团的机密在先,并在这方面偷偷的伪造证据,这些伪造证据指出曾馗和孟道涵几年前就开始窃取集团的机密。
“跨国巨头”的高层利用一些对“跨国巨头”还很忠心的雇员,让他们参与指控孟道涵和曾馗的犯罪情况。
对于蒋芸芷和赵新他们来说,很清楚这是“跨国巨头”的栽赃,所以在事件中的许多倾向孟道涵的人,都要求法制机构对指控孟道涵和曾馗的证据验证真伪。
天晓得那些伪证怎么和真的一模一样,根本检查不出是伪造的,警方分不清谁说的是真话谁讲的是假话,孟道涵和曾馗只好被扣押起来,继续接受详细的调查。
孟道涵和赵新、蒋芸芷他们却很清楚,类似曾经阿圆的事件再次被复制了,一定有虚拟力量参与进来制造了伪证。
但是他们为什么没有篡改控诉“跨国巨头”犯罪的那些证据呢,这一点很让一些人迷惑。
孟道涵对此也很困惑,他把这种情况归因于“跨国巨头”的罪证过于庞大,而且已经是既成的事实,有太多的证人目睹了证据,也有太多的受害者去指认,虚拟力量没有那么大的能力控制和更改这场事件的全局。
经过一个月的调查,虽然孟道涵和曾馗对“跨国巨头”的指控有口难辩。
可是“跨国巨头”高层官员本身的犯罪事实是确凿的,“跨国巨头”中所有的参与违法事件的人全部被定刑。
遗憾的是,孟道涵和曾馗也因为无法证明自己没有犯罪,而马上面临被法院公开定刑,之所以要对孟道涵和曾馗开放判决,是因为两人这次所做的事情影响太大,全球有一万家企业联名要求公开对孟道涵两人的审查情况。
这一万家企业为了争取孟道涵两人无罪获释,联合聘请了全球最致知名的律师团队,但是那个律师团队私下说只能尽最大的努力,因为两人的犯罪证据已经落实,唯一可以做到的是减轻两人的量刑。
曾馗为了救孟道涵,主动和警方交代自己多次非法入侵他人系统的事实,他认为这样可以证明孟道涵与针对“跨国巨头”的犯罪行为没有任何关系。
曾馗的交代犯罪情况冲乱了所有的证据,让整个案件变得复杂了,警方需要对各件事实仔细的排查,以区分出谁是真正的罪犯。
半个月后,即使曾馗坦白了自己的犯罪情况,却也没有解开孟道涵没有参与犯罪的事实,因为孟道涵以前也有过侵入他人系统的事件,孟道涵还有限制性裁决加载在他的身份经历中,这些都证明二人都不是清白的。
孟道涵在蒋芸芷他们探视的时候,知道曾馗为了让孟道涵解脱这件事,就把曾馗自己以前的入侵他人系统的事情向警方自首,这让孟道涵很恼火,他恼火的不是别的,而是“跨国巨头”的那些假证据。
孟道涵要求自己的律师团队申请法院公开审理,他要亲自看看那些指控自己的假证据,他要亲眼看看那个假证据是怎样做得天衣无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