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天纵之资(1 / 4)
才短短几天时间,九叔对沈烨的偏爱,就已经无法掩饰了。
九叔偏爱沈烨,也是有道理的,当时在野店,沈烨提出要和他学道的时候。
九叔非常犹豫,更多的是不情愿,毕竟这沈烨,打眼一看就是个娇生惯养的富家公子,四体不勤,五谷不分。
学道是个苦差事,不仅考究资质根骨,还需要从小打熬,练童子功。
沈烨今年17岁,骨骼业已定型,空有一副好皮囊,其实内里虚浮,而且还早早的破了童子身,绝对不是学道的好苗子。
九叔当时是拒绝的,但是他毕竟一声不吭,就烧了沈烨的老爹,有愧于心,算是欠了沈烨一份因果。
虽然当时沈烨的死鬼老爹,当时已经变成了僵尸,九叔出手是除魔卫道,铲除祸患。
但是,眼下这个时代,最是讲究入土为安,葬地风水,绵延子嗣,尤其沈烨这样的大富大贵之家。
所以,九叔这样的行为,算是合理不合情。
而且沈烨当时,学道之心坚定,斩钉截铁。
九叔也就勉为其难,捏着鼻子认了他这个徒弟!
结果,出乎意料的是,九叔很快就收到了意外惊喜,惊喜有三!
首先,沈烨虽然出身富贵,锦衣玉食,但是接触下来,九叔发现,他的身上却没有娇骄之气。
反而沉稳谦逊,人情练达,性格坚韧,知书达理。
眼下这个时代,读书认字之人,百不存一,像沈烨这样留过洋,通晓外文的,更是凤毛麟角!
性格决定成就,这话一点不假,比如九叔的两个徒弟,文才驽钝,秋生浮躁,都不是可造之材。
其次,沈烨还拥有钞能力!
九叔道法精深,洞悉世事,但是他终究也是一个穷光蛋。
九叔从茅山学艺归来,浪荡江湖十几年,之后就一直蜗居在任家镇的义庄,名义上是照看祠堂,看顾暂厝棺木。
实际上,九叔就是一个无房无地之人,无房者为“氓”,无地者为“流”,无地无房者为“氓流”。
沈烨成为他的幺徒之后,九叔的生活质量,几乎是肉眼可见的提升,翻天覆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