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冤魂(1 / 1)
有些时候,我真的很幸运。我真不知:昊天上帝怎么会安排我投到文家,成为老支书文富永、老村主任文富吉的侄子,成为现在村支书文峰、村主任文金平的堂弟,不出一点儿力气,就当上了大窝村的“皇室贵族”。
大约是“读书太多”,受吴仁宝等优秀村官影响的缘故,我也试图改变过这种“极其落后的制度”,以及这个“落后制度统治的乡村。”不过,不知怎么回事儿,绝大多数村民,还不满意,以至于“不想当大窝皇室贵族”都不行。真是:天助我也!
不过,要维护这个“文家的天下”,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它首先需要当村支书、村主任的人,沉得住气,不受“外面”的影响或诱惑才行。不然,要是外面打工仔,回家过年时,使劲一吹:吹外面怎样怎样挣钱(赚钱,那他出去一跑,我估计:这村支书、村主任,也就没他什么事了;其次,还需要当村支书、村主任的人,受得了气,甚至是受得了冤枉。像我这样,被“疯狗咬几口”,就受不了,要骂人……,那肯定不行。因为,当多数都是不知好歹的“疯狗”时,任何受不了气、受不了冤枉的人,都绝不会得到村民的肯定或认可、支持或拥护,得不到他(她们的肯定或认可、支持或拥护,那绝对是得不到他(她们的选票,与官无缘,坐不稳“江山”;最后,还需要当村支书、村主任的人,智慧过人,甚至是聪明绝顶。不然,他绝对会上演这样一种悲剧:不是得罪了多数村民,就是得罪了多数领导;不是得不到多数村民的拥护,就是得不到多数领导的支持……如此一来,他肯定会在短时间内,“滚下政治舞台”!改革开改前,大窝村是我们文家人的天下,改革开改后,大窝村还是我们文家人的天下,我又有什么理由不给我们文家人点个赞呢?
“沉得住气,不受外面诱惑……”,这正是我们作家、创业者所需要的呀!要不然,好多年都在东奔西跑、“南征北战”,那有哪来时间写作呢?是故,为了改变命运,获得成功,我还真不能不把维护“文家天下”的伯父、堂兄,视为恩师、榜样啊!
金老幺,学名叫文金平,“富二代”,非常能干,其堂兄文峰是村支书吧。可,这位堂兄村支书,也不得不听他的话,在村民心里,其地位、威信,远没有金老幺高;村民,很怪,不知好歹,颇似“神经病”、“疯子”吧。这大多数的“疯子”就是听他的话!就这么几年,他是先失去先前那代表民心的“贪官传言”,得到了现在这代表民心的“好官名声”,后得到了村民的拥护,众人的支持,如此厉害的人物,能说:他很坏,不够好么?无能,不够优秀么?
换个角度一想:金老幺还真是我们大窝村的功臣。为了让村民吃上方便的自来水,他硬是说服上级领导,在我们村建了一个“自来水厂”;为了让我们村,变成乡村旅游区,他硬是自己垫资,建了若干间屋,修了若干条路,建了若干个池,修了若干条渠……。远方客人,突然一看,还真有那么一点农家乐园的文化味道。
由于金老幺手里的工程巨大,且都属于县里认可、乡里支持的工程,绝不存在“付不起钱”、“拖欠太久”的问题。是故,想与他合作的房地产商等大老板是不计其数,附近者,如青龙、奉节、重庆的,有,远方者,如河南、广东、深圳的,亦有。只不过,唯一不足的是:做如此大的生意,在联系合作、建筑施工等过程中,也不是那么容易。其它不说,就是“广州,深圳,两位老板,争夺生意,杀人一案”就相当恐怖,相当麻烦,据说,为了这个案件,金老幺是两方都不敢得罪,想方设法,努力周旋,案子不搞清楚,他还不敢另将别墅承包他人,害怕冤魂牵怒于他,来到他家索命!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呢?原来,金老幺手里的别墅工程,原来是打算承包给深圳房地产商的,只是后来不知何故,却被广州房地产商抢啦。深圳房地产商,没抢到建筑别墅的生意,自然就是损失数万。于是乎,他居然花了一多万块钱,请了四个杀手,在乡村竞马场提了广州房地产商的脑袋!
乡村竞马场,位于香港,由六角凉亭、圆形看台,电视银幕、草地跑道、泥地跑道、障碍赛跑道构成,规模巨大。草地跑道,一共五条。有赛举行时,可到六角凉亭,观赛;无赛举行时,可到圆形看台,赏景。若天气良好,还可登山俯视,远眺高山。
自从广州老板,在乡村竞马场,被杀以后,很不服气,怨气极重。刚开始,公安局及其附近老百姓,怎么也找不到其头颅。后来,实在没有办法了,还请了一位道行极高的法师,做了一场法事。法事做完之后,才找到那个有些腐烂的头颅!
后来,头颅与身体,是被警察和百姓埋了。可是,其怨气,并没有消。附近百姓,有很多次,都看见:深夜里,月光下,六角凉亭中,石桌旁、石凳上,坐着一个断头的男人。那个无头的男人,手拿西瓜刀,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好像真有那种“有仇报仇,有冤伸冤,仇人不到,不报此仇,绝不罢休”的感觉!
幸亏,那群家伙,已经被人民政府依法执行死刑了。要不然,遇到他——那个坐在六角凉亭里的“男人”,我真不知道:他们会遭到怎样的报复、怎样的恐怖?!恐怕,先吓他们一个半死,再用西瓜刀把他们碎尸万段,都是轻的。
由于金老幺是这个生意的总老板,虽然与这个断头男人的“死”无关,但是在其灵魂没有真正安息之前,他还真不敢把“建筑乡村别墅”的工程,承包给别人,害怕“冤魂”不讲道理,找到索命!
评语:正是“白天不做亏心事,夜上不怕鬼敲门!”对于一个广结善缘、从没杀人的善士来说,是不可能见到无头冤魂的。就算他想见到无头冤魂,恐怕也没那么容易!因为,无头冤魂只要看见善士,就会非常自觉地隐其“身形”,以免把人惊吓致死而上犯天条,下犯冥律,在阳间遭到土地、观音等诸神的严惩,在阴间遭到鬼兵、神将等众神的重罚。是故,非上帝感动、天神恩准、地神不管、阴差帮助者,不敢在阳间吃人害人,惊吓凡人;非罪大恶极、十恶不赦者,不会在阳间,见到恐怖恶鬼,无头冤魂!不过,人品极好,冤魂信任,能帮冤魂伸冤、找头等正人君子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