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三十四)(2 / 4)
含焉拨弦,哼得一句“家住金陵县前,嫁得长安少年..”唱罢搂着琵琶垂眼羞道:“我学的不好。”
她也没学几日,自是好不到哪去。话落记起永盛的事,又忙抬头道:“怎么,怎么你走,要....把那么大的铺子给我,薛姑娘...”
薛凌偏头,与她四目相对,道:“我把他杀了。”
“啊。”含焉低低惊呼了一声,推手要退,薛凌手疾,扶住要跌倒的琵琶。
含焉回神,慌乱看与她,抖手将琵琶揽回怀里。道:“杀...杀...”
“申屠易。”薛凌道:“去岁申屠易随我往安城办事,被沈元州带走,我救他不得。
我把沈元州杀了。
就在上月初十晚,我把他杀了。
但是他不记得他把申屠易丢在了何处,所以我没办法寻尸骨回来给你。
我来跟你说一声,我把他杀了。”
含焉死死搂着琵琶,看着薛凌只顾点头,半晌才从牙缝挤出个“好”字来。
她说:“好。”
她有满脸桃粉胭脂艳艳,连眼尾眉梢都是红的,瞧不出本来面色,只搂着琵琶看着薛凌道:“好,我知道了。”
薛凌笑指了琵琶,又问:“你刚才学那个楚调,唱的什么,再唱一句。”
她还是说:“好。”
她战战兢兢回正身子,将琵琶拿好拨弦,颤声唱:“
家住金陵县前。
嫁得长安少年。
回头望乡泪落。
不知何处天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