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才子怎能不泡妞(3 / 3)
她还把她年轻时穿的旗袍借给我,让我打扮得也时髦一些。
旗袍是丝绸做的,这么多年下来,质量仍旧很好,梦兰夸我整个人的气质都变了。
我们在t台边吃饭嘉宾席上找呀找呀找座位,梦兰道:“哎呀,貌似座位不够了,那怎么办?”
我心情一好,便对着她开玩笑:“没事的姑,大不了我去台上走秀。”
她哈哈笑起来,最终我们还是找到了空位落座。
舞台上的模特个个高挑纤瘦,脸上画着新奇的妆容,表情却是像石膏般一动也不动,看得我十分专注且好奇。
梦兰在身边突然道:“对面有两个帅哥在看你哎!”
我转眼往对面一瞧,真的有两个帅哥在看我哎!而且是巨帅无比的帅哥有木有?!
我和梦兰并肩落坐观众席的第一排,对面的两人也并肩正坐在第一排,四目交织、两两相望!哦不对,是六目交织、三人对望!
他倆简直和我小说里写的主人公一模一样——一个喜穿白衣,温润如玉;一个喜穿黑衣,眼神锐利。
穿白色西装的帅哥戴着一副颇时尚的金丝雕花面具,右手上柱着一根骷颅头的手杖。穿黑衣的帅哥身上披着一件巨大的黑袍,浓眉俊眼、神色清冷,看起来神秘感十足,简直酷毙了有木有?!
啊,天哪天哪天哪!我心中一阵狂喜,却又害羞地低下头去,再一抬头瞄去,只见他们还是在望着我。
仔细一看,这两人长得还挺像的,但气质却完全不同。
我曾经写的故事里,女主是个孤儿,独自生活在开满繁花的小院,有一对好兄弟,默默地守护着她。而这对好兄弟竟像是从小说里走了出来,走到了我的面前,与我相遇,我实在有些难以置信。
我时不时地偷偷瞄他们一眼,他们倆低头交流了几句,又把目光转移到了模特上,可不久后还是望向了我这里……
时装秀结束了,他们没有走过来问我的名字,我也没有走向他们。我们在人潮拥挤中各自离去……
可我永远忘不了他们,忘不了他们仿佛从我走出来,陪我度过这短暂却永恒的时光。
也许我此生写不出什么天地玄黄、宇宙洪荒的大道理,也探讨不了人类兴衰、亘古不变的哲思。但我想,即使作为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寻常人,写出来的文字最起码也应是内心的真情流露,是与读者之间最诚挚真切的交流。
可为什么才子们总把才气当作泡妞的一种工具呢?
此时,我真拥有穿越时空的超能力,将古今无数才子采访@个遍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