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7章:唯一的超级大国(1 / 5)
崇祯三年之前,大明帝国的政务体系还是地方法制与政治一体的方式,也就是所谓的知府和县令不仅管理政事,还要处理案件。
这是不太合理的。
毕竟一个人或者一群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专注于某一个方向才能把事情做好了。
因此,自崇祯三年开始,行政权和司法执法权就要从衙门之中分离出来。
大明帝国警备巡捕司隶属于刑部, 司长为刑部侍郎,在全国范围之内,分别设立各级别巡捕司。
最下级为巡捕房,设立在镇级;县城之内设立巡捕处,府城之内设巡捕署,最高级为巡捕司。
警备制度改革,直接把地方治安管理权从一地主官的手中剥离出来, 这样也可以防止其一手遮天。
针对于新的警备巡捕司,所有的巡捕都要经过行政考核, 否则就要被辞退,安排新的工作。
对巡捕的工资福利等有了新的规定,巡捕和军人一样有了衔级,不同级别可以领取不同等级的工资和退休金。
整体上,巡捕的装备进行自上而下的换装,大明帝国直接给军器局下了一个超大的订单。
百万支警备巡捕专用配枪,又称为大明二六三式半自动手枪。
单个弹夹配弹九发,射速快,射程中等,但是非常稳,经过多种方案的手枪进行比对测试之后,最终确定下来这一个方案。
大规模量产,然后逐级下放。
争取在崇祯三年的年底,给每一位在职巡捕配备一把手枪。
百万支手枪的订单, 伴随着数千万子弹的订单,军器局的生产线每個月都要增设三到五条, 以追求更大的产量。
第一批配枪巡捕进行射击练习,靶场之内的枪声密密麻麻, 从早到晚,就没停过。
一些小偷听到这么密集的枪声,赶紧主动去投案了,生怕之后被某位巡捕一不小心给一枪打死了。
大明帝国可是有死刑的,在追捕犯罪分子的过程中,更是不限制巡捕的手段。
因为偷了一枚银元被打死,也不是不可能。
那些民间的帮派更是一个个慌得不行,总有一种明天就要被乱枪打死的错觉。
大明京师之中也是有着帮派的,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这里的人流量巨大,有社会的阴暗面也是很正常的。
当然,它存在,不一定就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