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六章 往事(2 / 3)
统一民众的思想,让他们以齐人的身份为荣,鼓励用自己的双手改善自己懂得生活。
甚至连四五岁的幼童,都明白劳动最光荣的道理。
官府和民间对于不劳而获的人是鄙夷的,在齐人的道德观念中,这种人与小偷无异。
在大齐律法中,有一条很特殊的法律,其名曰懒惰法。
此法规定,对于那些身体健全,却不从事劳动的成年的人,经查实之后,将会被当地官府收监进行劳动再教育。
你懒么?那很好,进了号子里,抽上几鞭子,扔到工地上干几个月苦力,出来之后,这些人就会明白外面的世界是多么的美妙。
这项律法看似有些不进人情,但杨浩觉得这是必须的。
目前的齐国还没有到高枕无忧的程度,大齐看似强大,但也不排除有覆灭的风险,敌人总是凶残的,说不准什么时候,趁自己不被就会给自己捅上一刀。
居安思危这四个字,时刻存在于杨浩的脑海之中。
北方的杂乱的草原蛮夷,还没有变成能歌善舞的民族,西方的未知的文明对着自己虎视眈眈。
敌人还未消亡,自己子民必须要行动起来,他们不动,自己就推着他们动。
无论是从法律的角度,还是每年评选的劳动模范,都在鼓励着大齐百姓为齐国的建设出一份力。
同时也让他们明白,朝廷逼着他们劳动,并不是他杨浩在王宫中弄什么酒池肉林白日宣淫,而是通过这些劳动模范,告诉他们朝廷给每一个人机会,在齐国只要勤劳就可以过上让人羡慕的生活。
无论是从社会地位,还是物质条件,每个人都有相对平等的机会。
杨浩无法做到绝对的平等,当然这种绝对的平等只存在理论层面。
随着齐国的国力一天天的增强,百姓们也很明显的感觉到自己生活的改变。
年幼的孩子或许无法体会到这种改变,那些经历过曾经部落时代的人,都十分珍惜这种来之不易的生活。
和十几年前的部落时代相比,齐人活的更有尊严,不用担心那一天葬身野兽口中,或者被某个心怀不轨的敌对势力抓走,做一辈子的奴隶。
在秦州某个比较偏僻的小镇,一个须发皆白的老人,满脸追忆的给自己的后代讲述当年的事情。